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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王安石的第二次试验(第2页)

中国第一个大一统国家秦代以法治国,很快覆灭了。后世吸取了教训,企图以道德管理国家,从而中国的法制建设路漫漫修远兮,在学术研究领域司法制度一直是个薄弱环节。宋承唐制,在其基础上有了很大的进步。当然无法与今日公、检、法三位一体的司法系统相比拟。宋代司法构架总的来说比较乱套,工作范围相互重叠,部门林立繁杂,最终导致分工不明确,无法形成体系。

宋代司法组成大致分为三个部分:常规司法部门、临时边缘司法组织和特殊司法机关。

第一,由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三个司法单位及地方衙门构成了帝国的常规司法部门。

宋代法律规定,知县有权判决杖刑,知州有权判决徙刑。如果是死刑则地方无权判决,必须上报到中央由大理寺进行审批。再由刑部进行“复核”,这里就是宋代法律的进步。增设了复核制度及相关部门,本着慎杀少杀的原则,减少冤假错案,复核的流程较为复杂。刑部复核完毕,政令下发到地方,待到秋后问斩。此外,对待中央官员犯法通常由御史台负责,除了负责监察百官,御史台还有个监狱,专门关押高级政治犯,如六部尚书宰执级别。宋代有不杀士大夫及上疏言事者的祖制,对待犯罪的士大夫处理较为宽松,轻则降级,重则流放,造反等大逆罪行另作处理。

第二,在中央设置审刑院、谏院、三司使司等临时边缘司法组织。

原本是这么比较简单的个程序,宋太宗觉得刑部不靠谱,里面冤假错案一定不老少,因为司法权力过于集中。在地方集中在知县手里,在州府集中在知州手里,他们完全可以利用国家司法武器作假栽赃,达到个人不可告人的目的。大理寺审批只能看到状子,文字那个东西都是可以做文章的,只要逻辑上不出现硬伤就没事儿。大理寺审判完毕交给刑部,那几头蒜长年累月地复核案子,都快吐血了,糊弄糊弄结案,不知道有多少人被糊弄死了。鉴于司法权力过于集中,宋太宗于淳化二年(991年)设置审刑院,分化刑部和大理寺的司法权力,复核审判及提出对案件处理意见,直接向皇帝负责。司法部门的权力的确被削弱了,但官员工作职能有冲突,祈求世界和平的愿望就此破灭。

皇帝对三大司法部门心存芥蒂,始终不放心。御史台可以搞黑幕,专门整某个朝廷大员。中国政治较为柔和,什么事一般都考虑留个回旋余地,并非一闷棍打死。假如御史台陷害某人,皇帝想要救他怎么办?得有人出来支持,最好是合法部门,于是成立了谏院,负责监察在京城的司法机关,保持相对的平衡。同时,给予宰执等领导一部分司法权力。譬如司法史上著名的“阿云案”,发生宋神宗熙宁二年,大理寺审批完毕,刑部表示没问题,审刑院不同意就此发生争执,御史台、谏院等等全部参与进来。为此皇帝特意召开会议,大家讨论讨论怎么办?当时王安石参与了讨论,还有司马光及刑部、大理寺、审刑院等官员。最后皇帝进行裁夺,下达命令处理。宰执等高级官员参与司法,就是想让他们分化司法部门的权力。组成一个边缘的司法组织,与三大司法部门相抗衡。边缘司法组织中最具代表性是三司,国家的财政部有自己的小监狱,设置判官、推官,审计财政,专门收拾经济犯。但三司的判决权比较小,“在京诸司事干钱谷当追究者,从杖已下即定断⑤”仅限于杖刑以下,徒刑以上要移交大理寺审判。

第三,设置推勘院、制勘院特殊司法部门。

经过五花八门的部门的折腾司法系统相当热闹,每遇到棘手案件跟过节似的。皇帝尤觉得不过瘾,权力不够大,又增设了特殊司法部门推勘院、制勘院,负责处理皇帝交代的重大案件,赵官家被哪位士大夫骂得受不了了,写个纸条把那厮给朕扔到诏狱吃炊饼。基于此,宋代司法制度组织构架,如草图所示:

推勘院、制勘院是皇权干预司法的硬件设置。

宋代政治足够温和开明,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年头里也得清楚谁是老大,所以“录囚制度”是皇权干预司法的典型表现。每年上报的死囚都要有皇帝亲自裁决,朱笔在名册上打勾的时候,赵官家需做于心不忍状,当然也有“多临决之,每能烛见隐微⑥”的时候,看到卷宗的蹊跷从而为受害者平冤昭雪的情况屡屡发生。

此外,皇帝经常参与重大案件的亲自裁决。譬如太平兴国六年(981年),归德节度推官李承信去菜市场买葱,与卖葱小贩发生口角,最后鞭打致死。宋太宗特命处死,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再如本朝天圣九年(1031年),单州草民刘玉之父被王德殴打致死,王德赶上点儿高遇到朝廷会赦,无罪释放了。刘玉不服,遂把王德干死为父报仇,仁宗看到此卷宗“嘉义之”,好样的,符合圣朝以孝治天下的道德大环境,对杀人犯刘玉宽大处理。皇权各种干预司法,不胜枚举。

为了进一步控制司法权力,朝廷在地方设置了提点刑狱司,主管一路的司法、监察等工作,具备检察院和法院的双重职能。御史台在地方设有御史台推勘官,主管监察,所以提刑司在地方法院的职能多些。提刑司设提刑使、副使,品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诸职。最初隶属某路转运使,宋真宗时干脆独立,直接隶属中央刑部。在一路交通要道城市设置衙门,权力极重,号称“外台”。

三、打破常规的用人之道

王安石获得个实权差遣,按照他老人家的脾气不得把各大州府监狱凿个窟窿,这个真没有。在任期间没干出什么出色政绩,估计是专业不对口。有料可查的只干了一件大事,还与司法不搭边。倒是王安石调任回京后曾参与了一件司法案件的讨论,案件:“有少年得斗鹑,其同侪借观之,因就乞之,鹑主不许。借者恃与之狎昵,遂携去,鹑主追及之,踢其肋下,立死⑦。”

京城纨绔子弟斗鹌鹑。鹌鹑是种迁徙性雉类猎鸟,羽毛无斑的为鹌,有斑的叫鹑,习惯上混称为鹌鹑。当时京城风行斗鹌鹑,通常一只善斗鹌鹑能给主人赢得不少银子。一鹌主得了一善斗鹌鹑,朋友要借来瞧瞧顺便斗几把赢点银子。想法是不错,鹌主也不白痴,不借给他。朋友二话不说上来抢跑,鹌主急追之,一脚踢在朋友肋下,导致朋友当场死亡。

案情一目了然,开封府判处鹌主杀人偿命——死刑!

王安石驳回开封府公诉要求,他说:“按照大宋刑法规定,未有经过主人同意拿走鹌鹑属于盗取,鹌主追之乃抓盗贼。虽然意外致人死亡,但应另当别论。”老王认为该案件中有个量刑情节在里面,不应该直接判死刑。从道德角度讲应该是死刑,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乃我中华千古不变的道理。从法律角度讲,王安石讲的有道理,既然法律有规定,不应该因为道德情结而践踏法律的尊严。法律只依法论事,然而经常与道德发出冲突,一个以道德管制千年的国家转型成为法治国家,还需一段漫长的道路。

其实,王安石在提点江东刑狱期间,量刑是偏向道德的。

王大人到了江南东路提刑司治所饶州(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在任期间老王企图以道德感化的方式唤醒罪犯们内心深处的人之初性本善,不忍用刑。由此可见,个人主观倾向及道德意识严重影响中国司法的公平性。王安石干过这事,感觉差一不三,刑法减半,从轻处理。枯燥的工作完全浪费了王安石的才华与智慧,有种山羊走进猪圈里的感觉,来错了地方。

某日,王大人例行公事,来到官办酒厂检查经营情况。提刑官权力很大,但凡设在地方的国有企业有权利监督检查。宋代对酒务垄断,个体户想要卖酒得到官方酒厂进货,否则就是走私论罪处理。老王等待酒厂经理前来汇报工作,闲着没事在办公楼里溜达,忽然眼前一亮,只见屏风上题有小诗:

呢喃燕子语梁间,底事惊回梦里闲。

说与旁人浑不解,杖藜携酒看芝山⑧。

老王的文学水平不是盖的,两宋319年的历史,论文学能与王安石比肩而立的找不出几个。这首《题屏》的诗作写得意境洒脱。诗歌讲究思想内涵,甭管语言多么华丽,或者如何堆砌辞藻卖弄写作技术,没内涵无意境,那都不叫好诗。《题屏》写得清丽自然,燕子呢喃声吵醒了做纠结梦的人,第三句“说与旁人浑不解”乃全诗精要所在,说了别人也搞不懂,索性杖藜携酒欣赏风景吧!画面感跃然而出,浑不解的美梦留作引人深思的悬念,携酒看芝山,顺便吃一杯禅意,好诗,好诗!

老王当即问道:“谁写的?”

有人回道:“刘季孙。”

王安石更加一惊,居然是他?表情由不信、怀疑、欣慰、钦佩等一系列变化。王安石不能不能惊,因为时年只有二十四五岁的刘季孙身份较为特殊。这厮是开封人士,祖荫入仕,是个低级官二代。乃父刘平在宋夏战争中壮烈牺牲,刘季孙长大后靠着老爹功绩当了一名武官,时任左班殿直监饶州酒务。头顶低级武官衔干饶州官办酒厂经理的活,好歹在国企工作,也算事业单位编制。

仁宗朝,文武对立现象极为严重,不久前有狄青的例子。武官一群没文化的大老粗,被文官经常性看不起。刘季孙身为低级武官能写出意境颇高的诗来,自然令提刑官大人刮目相看。

“写得好啊!”王安石赞道,正常检查不做了,开车走了。

老王回到衙门见一群学生持状立于堂下,接过来一瞧,原来是学生们求学若渴,希望能给指派个有学问的官员做教师。王安石乃大学问家,这事儿找他远比找知州靠谱。老王看后,这事儿好办,提笔写道——刘季孙。于是,所有人都傻眼了,整个州府为之震惊。

刘季孙乃一介武夫焉能教导府学生员?行不行老王比任何人都清楚,刘季孙在王大人的推荐下名声大震。武官兼任文职非比寻常,想要说就此改了档案可能性不大。文武官职有着极为严格的对立界限,文官可以兼职武官,但很少武官兼任文职,同样文改武容易,武改文只能说是命运的奇迹了。文改武同样面临极大的道德阻力,没人愿趟这浑水。

真宗咸平三年(1000年)庚子科状元陈尧咨,文武双全,欧阳修《卖油翁》中射箭那主儿就他。某次真宗要从百官中找一位善骑射的陪虏使一起射箭,大家比量比量。陈状元灭了虏使的威风,真宗龙颜大悦对时任翰林学士的晏殊说:“陈尧咨要是能改武行,授与节钺,加官晋爵,统帅千军万。这事儿你去跟他说说。”晏殊转达了圣意,陈尧咨说我回去问问我娘!母亲冯氏跟他一顿臭骂,要知道你是状元出身,你们兄弟均以文章立朝为臣,改武行那是对家门最大的侮辱。陈状元改武行,阻力巨大,此事不了了之。

王安石不拘一格任命低级武官刘季孙为府学教授得顶住多么大的压力,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在他眼里没有文武对立的成见,是人才破格提拔,只要他认准的事从不管别人怎么议论,一条道杀到黑。王安石以武官兼文职引起了极大反响,也正是因为这件事刺激了他,于嘉祐三年(1058年)十月写下了古今第一长文《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习惯成之为《万言书》。

四、天下之力生天下财,取天下之财供天下费

王安石庆历二年入仕到嘉祐三年,弹指一挥,十六年白驹过隙。十六年的宦海生涯王安石多经辗转,从小县长到一省最高司法长官,在地方时间长,在中央工作时间段,一路平步青云混年头。与多数官员有所区别的是,老王见到过帝国最现实的一面,感触良深。政治、经济、民生、国防、司法、商业、文化,诸多方面积弊已深,十六年政治生涯,王安石好似一架摄像机用他的诗文记录着宋帝国的生存现状,大宋帝国如同色彩斑斓的泡沫,外表华丽无匹,实际上一触即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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