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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2021年夏2022年春(第1页)

第十四章:选择·2021年夏-2022年春

第一节:陈志强·相亲

媒人是王婶。

母亲去世后,陈志强很少回老家。不是不想回,是不敢回。回去要经过那条泥路,经过那扇门,经过堂屋里那张遗像。妈的遗像还摆在桌上,笑得很开心。他每次看见那个笑,心里就疼一下。不是那种刀割的疼,是那种闷闷的、压着的、喘不上气的疼。他在北京送外卖,一天跑十二个小时,一个月挣七八千,还债,攒钱。还欠着网贷八万,工友们两万。他每个月还三千,利息一千五,剩下两千存着。存了一年多,攒了三万。离母亲攒的三千块远得很。但他在攒。

王婶打电话来的时候是七月底。她说:“强子,我给你介绍个对象,镇上超市的收银员,姓李,叫李秀英。人好,能干,就是离过婚,带个女儿。你愿意见见?”

陈志强握着手机,没说话。他想起母亲床底下的铁盒,想起那张纸条,想起那行歪歪扭扭的字。他说:“见。”

第一次见面是在镇上的小饭馆。八月,黔北热得像蒸笼,知了在树上叫个不停。陈志强穿了一件新衬衫,白色的,在县城的商场买的,九十九块。他站在饭馆门口,等了一刻钟,看见一个女人从路的那头走过来。她个子不高,微胖,穿着一件碎花裙子,头发扎着,脸上没化妆。她手里牵着一个女孩,女孩很小,扎着两个小辫子,穿着一件粉红色的T恤,躲在女人身后,露出半张脸。

“你是陈志强?”女人走到他面前,看着他。

“嗯。你是李秀英?”

“嗯。”她笑了一下,那个笑很轻,嘴角动了一下就收了。她低头看了一眼身边的女孩,“这是小丫,我闺女。”

小丫躲在她妈身后,不说话,两只手攥着她妈的裙子,眼睛盯着陈志强的鞋。陈志强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鞋,黑色的,新买的,也是九十九块。

他们走进去,坐在靠窗的位置。陈志强点了四个菜——红烧鱼、蒜蓉空心菜、酸豆角炒肉末、一个西红柿蛋汤。菜上来了,两个人都没怎么吃。小丫坐在她妈旁边,吃了几口米饭,喝了几口汤,就开始玩筷子。她妈把筷子拿过来,放在桌上,她又拿起来。

“我知道你的情况,”李秀英放下筷子,看着陈志强,“你在北京送外卖,欠了钱。”

陈志强夹了一块鱼,没吃。“嗯。”

“我不在乎。”她说,“我只想找个人,踏踏实实过日子。”

陈志强抬起头,看着她。她的脸很普通,圆圆的,眼睛不大,鼻子不挺。但她说话的时候眼睛是亮的,不是年轻人的那种亮,是那种被生活磨过的、但还没磨灭的亮。他想起母亲的眼睛,在病床上,说“妈等你”的时候,也是这样的亮。

“你不怕跟着我吃苦?”他问。

李秀英低下头,看了小丫一眼。小丫在玩筷子,把筷子架在碗上,像搭桥。“我一个人带孩子,也是吃苦。”她抬起头,看着他,“两个人一起扛,总比一个人强。”

陈志强看着她,没说话。他想起母亲说过的话:“婚姻就是两个人一起扛。”那时候他不明白。现在他明白了。不是扛什么大事,是扛日子。扛一日三餐,扛柴米油盐,扛孩子的哭闹,扛老人的病痛。扛得住,就一辈子;扛不住,就半辈子。他不知道自己扛不扛得住。他只知道,他想试试。

他点了点头。“好,那我们试试。”

李秀英看着他,没说话。她低下头,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放到小丫碗里。“吃鱼,”她说,“吃了长个儿。”小丫把鱼塞进嘴里,嚼了两下,咽下去了。她又开始玩筷子。

陈志强看着她们,突然觉得,这顿饭没那么难吃了。

他开始和李秀英交往。每个月底,他回一次老家。从北京西站坐火车到遵义,二十六个小时,站票。从遵义转大巴到县城,两个小时。从县城坐小巴到镇上,四十分钟。从镇上走二十分钟到李秀英家。她家在镇子边上,一栋两层的小楼,灰扑扑的,门口种着一棵枇杷树。他每个月走这条路,走了快半年了。路还是那条路,坑坑洼洼的,但他走得很稳。

第一次去她家,小丫躲在她妈身后,不肯出来。他蹲下来,从包里掏出一袋糖果,递过去。小丫看了看糖果,又看了看她妈。李秀英点了点头。小丫伸出手,拿过糖果,又缩回去了。她没说话,也没叫他。

第二次去,小丫不躲了。她站在门口,看着他走过来,手里还攥着上次那袋糖果,已经吃完了,袋子皱巴巴的。她看了他一眼,说:“叔叔。”声音很小,像蚊子叫。他听见了。

第三次去,是九月。他推开门,小丫从屋里跑出来,拉着他的手。“叔叔,你给我讲故事。”她的手很小,很软,热乎乎的。他不会讲故事。他拿出手机,放了一个动画片。小丫靠在他怀里,看得很开心。她看的是《小猪佩奇》,佩奇在跳泥坑,她笑出了声,咯咯咯的,像小鸡叫。

陈志强抱着她,看着她笑。她的小辫子一翘一翘的,眼睛弯成两道月牙。他突然觉得,这可能就是“家”。不是一栋房子,不是一张床,是一个小孩靠在你怀里,看动画片,笑出了声。他想起母亲说的话:“妈不逼你结婚,妈只要你好好活着。”他不知道他活得好不好。他只知道,这一刻,他不想去别的地方。

李秀英从厨房里端出一盘菜,放在桌上。她看了他一眼,又看了小丫一眼,没说话。她的嘴角翘了一下,那个笑很轻,但他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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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苏晚·求婚

戒指是林逸飞在淘宝上买的。银的,几百块,戒圈上刻着一朵小小的花。他挑了很久,看了几十家店,比了价格,比了款式,比了评价。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挑那么久。他只知道,他想买一个好看的。他不懂什么钻石、什么铂金、什么克拉。他只知道自己卡里有两万多块,不能全花了,还得交房租、吃饭、买设备。他选了那枚银戒指,下单的时候手抖了一下。

他准备了一个月。他想了无数种说辞——在阳台上说,在吃饭的时候说,在散步的时候说。他甚至在手机备忘录里写了一个草稿,改了十几遍。第一版写的是“苏晚,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他觉得太肉麻,删了。第二版写的是“我们在一起这么久,我想给你一个承诺”,他觉得太正式,删了。第三版写的是“嫁给我吧”,就四个字,他看了很久,觉得还行。但他怕自己说不出来。

那天是10月17号,北京秋天最好的日子。天很高,很蓝,风很轻。他们下午去了朝阳公园,划了船,喂了鸽子,坐在长椅上看了日落。太阳下山的时候,天边有一抹红,像烧着了似的。苏晚靠在他肩膀上,闭着眼睛,头发被风吹起来,扫着他的下巴。他低下头,看着她。她的睫毛很长,在夕阳下投下一小片阴影。她的嘴唇是干的,起了一点皮。他想亲她,但没动。他怕弄醒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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