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是隔三岔五地,听到这位老同学买了奇瑞,那位熟人又置了部帕萨特的消息,于爱娇说现在我们买部桑塔纳新款的,还怕买不起?经过谋算,出租车比私家车来得合算,有趣的是她算出了一组很有说服力的数字,让人有种感觉是:买私家车的家伙,不是笨蛋,就是被虚荣心熏得发烧。以后自己要开公司了,买部好车。这是公司形象。于爱娇计划生完小孩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自己开公司当老板,她告诉丈夫,自己从小就天天有计划,月月有目标,年年上台阶。现在目标一个一个地实现了。这老末倒是都知道的。于爱娇很瞧不起老末,说你别假了,知识分子不吃香了现在!常拿谈朋友时他写诗求爱的事做嘲笑的由头。诗歌曾是多么高尚啊!你看一个没啥本事的落魄青年,还不是把名牌大学的毕业生拿下了?他觉得老婆的得意很浅薄。
话说回来,老末这样想着,又马上伤感起来。跟自己躺在一个**的这个叫于爱娇的女人,哪有初恋情人孙亚南好呀。包括后来自己谈了几次恋爱,那些女人无论从身段、脸蛋,还是性感程度上都不如孙亚南。这都是让他长久以来憋屈的事:为什么好的女子都不属于我,优质资源都流失到什么人那儿去了……
老末回到报社,刚刚泡了杯热茶坐下,电话响了。
是吕茜儿打来的。这个女孩是半年前来报社实习的大学生,现在经常打电话和他联系。只不过,老末和吕茜儿的谈话,许多时候并不限制在专业范围里,吕茜儿好像把他当成了知己,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自己生活上的烦恼。比如,一个年长她十岁的传播概论的任课讲师,因为辅导过她一个策划案,就老打电话给她要请吃饭,或是说到酒吧单独聊聊,而且在电话里还常常说些露骨的话,说什么会对她负责之类的,他都结婚了,他太太她也认识的,在体育系教艺术体操。说他太太身材那么好,为什么要找一小女生……
接下去就求他快给出个道。满口“人家都急死了”。
老末对这种求援一直是充满耐心的,他愿意为吕茜儿遇上的难题出谋划策。虽然,听她的话自己也多少有一点儿不舒服,算算自己比吕茜的年龄都大一圈儿了。这姑娘的口头禅好像是某某男人如何,某某男人又不如何,虽然谈话间是请教的口吻,但老末还是有点担心某一天,自己会成为她口中的某某男人。退一步想,吕茜儿信任自己,许多生活秘密都说了,他又马上觉得自己可能是这年头的珍稀动物:高尚的男人(她常这么说他)。否则,这位二十岁的女大学生,如何愿意对自己和盘托出呢?单位里那些搞婚外恋的家伙,老末总有些很看不惯。广告部开奥拓的男人和新闻部的女人,两人毫无顾忌,每天男人都开车去接那女人上班,下班又开车送回家,来来去去的就挺讨厌。他感觉他们的婚外恋已经带有某些表演的性质了,属于“死猪不怕开水烫”的那种,多讨厌。婚外恋的躲避特性,被他们省略得一干二净。他甚至从开始看见他们在办公室里亲热到现在,都认为有理由看不起明目张胆的婚外恋行为,妈的,就是给报社的全体有婚外恋行为或有婚外恋打算的人们丢脸嘛!今天,吕茜儿打电话是邀请老末到学校,谈谈“新闻稿的现实意义与写作特点”。她说:“雷老师啊,我是我们年级学习部长,我代表我们年级的同学欢迎您哦,要不要大家列队欢迎?”
以前从没有人请过他讲座,这一请不要紧,请来了他几分自得。他是没想到在吕茜儿的心中,自己还是个可以到大学讲座的老师呢!所以,这次让老末多了一份惊讶,而不是该有的激动。
他说自己的口才不行,推辞了几次,电话另一头的吕茜儿竟生气了:“我都跟同学说好了老师肯定来,不来,大家还以为我吹牛的,老师太不够哥们了。”
她有这个年轻人都有的毛病。电话里说着说着就莫名其妙地生起气来,过不了两分钟又欢天喜地起来:“老师要帮帮我的忙哦,要不你就得请客。”
老末总以慈祥的态度对待吕茜儿的赌气,接着说认识文化厅一位研究媒体的老专家,可以帮助联系联系。请客也是要的。还问了句最不该问的:“最近瘦了,还是胖了?”这个问题,显然让吕茜儿倍感兴趣:“老师觉得是胖点儿好,还是瘦点儿好呢?”
他说:“还是瘦点儿好……”
“你说我胖?”吕茜儿的反应,到了这种事情上快得出奇。
“不是,我这是针对一般人说的,你漂亮,胖瘦一样。”
吕茜儿笑道:“老师就是老师……”
他们通电话,老末这方总是吃力,让自己风趣起来对他来说很吃力,可是在对方印象中他很幽默。这就坏了。现在的女孩都喜欢幽默的男人。不然,网络中那么多女孩,为什么交友条件栏中都强调幽默二字?平常交往时,如果他那么闷,吕茜儿可能不久就不会再想起这个雷老师了。任何男人希望的事,老末也希望,他喜欢让人觉得自己幽默的想法,也不为过。那次,他去了。
报社副总编高强和老末是老同学,那是一个只要有女人在场就能谈笑风生的家伙。同事们聊起高强好像正和一个女大学生打得火热,还经常开着报社的采访车,到大学接人出来吃饭。倒是有那么一次,老末和朋友在大学校园附近的小酒吧里谈事,正巧撞见他们手拉手亲热地聊天,好在他当时除了女大学生的胸部,什么也看不见,这毕竟不太好明说。那样,老末也就连忙拉着朋友离开了。
高强是老末的邻居,一幢楼里住,高强上,他下。
也是有妻儿的半大老头了,在单位也算是人五人六的领导,怎么还这么不收敛?老末心里骂着娘说,年头乱了!
转念想起了夜里从高强家里传出砸东西的声音,那一夜他怎么也睡不着。早晨楼道口堆了一摊玻璃碎片,迈过去的时候,他感觉到这几年的生活其实就像那些碎片,支离破碎,却炯炯地发着光。老婆天天在忙生意,没工夫和我打仗,要不还不是一样的,夫妻间总能吵起来。
现在还能说什么呢?彼此彼此吧。他这样安慰着自己,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流淌过去了。不过,自己与吕茜儿这种友谊总要比高强他们那种关系更有想象空间吧?这又让老末回忆起几个月前与吕茜儿那次相聚的情景。
那是一个阳光很好的下午,他是到吕茜儿大学附近催稿子,就顺便给她挂了个电话,吕茜儿知道了,声音几乎都透着甜蜜的芬芳,便问要不要到宿舍坐坐,一起到食堂吃个饭。老末犹豫一下,说还是我请请你吧。于是,他们说见了面就在附近选个餐厅。一个六月的傍晚,校园附近的街道给人的感觉很奇怪,五色的塑料彩管,攀附在黑色的树枝上,无疑是在提示着人们,这个社区物美价廉的自我陶醉和弱智者的风情。大学的四周争先恐后地创造着暧昧的暗喻,在仿欧街灯暖色光的抚摸下,年轻的男男女女像水族馆的透明鱼一般,自如地游动。
春草书店门口,老末等了十分钟,她才从黑蓝色的远方走出来,真像是走在橘黄色的海滩上。看清吕茜儿齐耳短发映衬出的笑靥时,周围的喧哗纷纷退去了,他耳畔似乎传来吕茜儿额前刘海,被一阵风拨动出的快乐的叹息。
我没迟到吧,雷老师。
吕茜儿背着手、踮着脚站在了老末面前,他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也笑了。大学校园里,现在的人们已没有了他们那代人上大学时候的热爱了,他们热爱的是爱情,身体的爱情。
说起老末当年的热爱,可是诗歌。大学里文学社每年都搞诗歌比赛,他都能拿到第一名。一晃就是“想当年”的事情了,他能在吕茜儿的眼睛里,隐隐约约地抓住诗歌精灵的尾巴,那个时刻足以令他激动,他还怕那精灵忽然之间就溜了。这个女孩的眼神中,晶莹剔透的光芒,即使搁在冰冷的大海深处,也耀眼地闪亮起来,却不是一首可以写出来的诗歌。
“去哪儿?”那是一种甜美的声音。
“这附近有没有小餐厅啥的?”
“去翠微餐厅吧,过这条街,走一会儿就到。”
吕茜儿此刻探出了身体,收回手指的时候,一头短发优美地在空中划了一下,回头问您走路行吗?看着他点头,突然又笑起来,就像老末会走路是一件多么令人开心的事情似的。
大学门口就是这个城市最繁忙的新华道。
车辆在车道上飞驰,行人沿着天黑的方向与横穿马路的他们纷纷擦肩,吕茜儿的手臂轻挽住老末的胳膊,少女皮肤细腻的温热让他也欢腾起来,这也都与孙亚南在一起时的事有关。他们也这样挽着,爱在大街上走,那时候大街上人也少。
从那时起,他一直想自己的初恋。隐藏在灰色的云彩之后的祝福,都是为了那个美丽的女人。老末在马路上的感觉是悬空而行。那个瞬间大脑划过一道与身体无关的快乐假设:如果,这个抓住自己胳膊的女孩遭遇危险,自己替她死了算了。虽然,这与那些还不沾边的爱情啊、欲望啊无关。
每次在办公室与吕茜儿通电话以后,老末都得喝下一杯茶,拿一份校样,回味那些话。他没有爱上这个小自己十二岁的小丫头。他清楚。可他当看不惯周围的婚外恋分子的德行之时,又不能不想到自己与吕茜儿的那点儿关系。这份关系能给老末一种力量。如果自己与吕茜儿的来往也可以算是婚外的情感生活,或者时髦一些叫爱情生活,那么这个爱情多甜蜜、多神秘呀,这才是独特的。
这次回忆的结果值得老末窃喜。直到下班,这种窃喜才被另一个想法给难住了:明天就要和自己的初恋重逢,她与自己的关系和于爱娇与自己的关系显然是不同的,这算不算婚外关系呢?她可是自己的老情人,这些年一直记着的女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