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商世,兄终弟及者,自太庚始。谱牒重世次,兄弟应合为一世;下仿此。
二、太庚迄庚丁各世,旧谱纪载多讹;今据「通鉴辑览」,以世次更正之。
三、「通鉴辑览」,载太甲传子沃丁,沃丁传弟太庚,太庚传子小甲,小甲传弟雍己,雍己传弟太戊,太戊传子仲丁,仲丁传弟外壬,外壬传弟河亶甲,河亶甲传子祖乙,祖乙传子祖辛,祖辛传弟沃甲,沃甲传祖辛之子祖丁,祖丁传沃甲之子南庚,南庚传祖丁之子阳甲,阳甲传弟盘庚,盘庚传弟小辛,小辛传弟小乙,小乙传子武丁,武丁传子祖庚,祖庚弟祖甲,祖甲传子廪辛,廪辛傅弟庚丁,庚丁傅子武乙。盘庚改国号曰殷。
第四表(林姓以前族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