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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有喜色占(第1页)

少年有喜色占

壬申日午时,有少年从离方来,喜形于色。问其有何喜,曰:“无”。遂占之,以少年属艮,为上卦,离为下卦。得山火贲。以艮七离三加午时七,总十七数,除十二,余五为动爻,贲之六五爻,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易辞已吉矣,卦则贲之家人,互见震、坎,离为体,互变俱生之。

断曰:“子于十七日内,必有币聘之喜。”至期,果然定亲。

【白话释意】

壬申日那无的午时,相当于一天的11点至13点。有一位少年从离方(正南方)走来,此少年满脸欢喜。问他有什么喜事,他回答说:“没有什么喜事”。于是便为他占了一卦,少年属于艮卦,为上卦,以离方的卦离卦作下卦,得山火贲卦。艮卦数七,离卦数三,加上午时七,共得十七数,用十七除以六,得二余数为五,余数五确定动爻,即是贲卦的第五爻,即六五爻动。责卦六五爻辞说:“责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易》中的爻辞已经是很吉利了,山火贲卦,变卦又得到风火家人卦,互卦又见震卦、坎卦,离卦为体卦。本卦、互卦、体卦、变卦都是充满生机之卦。

所以,占断说:“你在十七天之内,必定有订婚的太喜事。”到了第十七天那位少年果然定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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