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令人头疼的“天价”生意
我叫李昊,“80后”头两茬出生的人,居住在北方的一座大城市里。其实我的性格并不适合居住在这样车水马龙、人口上百万的大城市,而是更适合找个边陲小镇,每天坐在酒吧门口晒太阳。但是,为了生活,我只得每日面对着城市的喧嚣。
说到生活,那就要说说我的职业。表面上,我是这个城市登山协会的荣誉会员,多次担任队长,带领一些登山爱好者登上城市周边的一些小山,在业内小有名气。不过我的经济来源主要是,有驴友在野外迷路时实施救助,然后收取一些费用。有时候,有驴友在徒步时跌下悬崖,我也会有偿地帮助其家人,寻回尸体。在户外运动刚兴起的那几年,玩户外探险的大多是有钱人,所以我的费用虽然高,但是生意还算红火。
我所在的城市周边不乏一些高山,这些年随着徒步、攀登等一系列户外运动的火热,越来越多的外地人、外国人来到这里玩户外探险,我的生意也越来越好,所以干脆拉起了一支队伍,专门做一些野外搜救的工作。
自从户外运动流行以后,生瓜蛋子越来越多,胆子还贼大,胡乱弄些装备就敢进山转悠,去的地方有些连我们都不敢去。所以,每当我领着那些生瓜蛋子从老林子里转出来时,除了要收下一沓钞票之外,总不忘说一句:这个世界没有我们看见的那么简单!
在那种情况下,不管是市长的公子也好,富豪的千金也罢,即使脾气再大也只能乖乖地点头。
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我们救援队的老林说的。老林是救援队里年龄最大的一个,快五十岁了。他以前是省地矿局勘探队的骨干,喝醉了就经常给我讲他年轻时干的一些猛事,还夸张地说,中国北方没有他没去过的山,没有他没进过的老林子。貌似没有他,当年的省地矿局勘探队都不敢出门。
我总会在这个时候揭他的短儿,告诉别人其实他是让地矿局开除的。之后老林就一脸郁闷地坐在角落喝闷酒,不再吭声。等到下次喝多以后,又开始重复讲述他的故事。
其实老林当年确实是省地矿局的骨干,二十四五岁就当上了勘探队的队长,常年累月带着一支勘探队满北方地跑。当时地质队伍由于受“文革”的影响,出现了青黄不接的现象,像老林这样的年轻人,备受器重,要是不出后来的事情,他现在怎么也得混个地矿行业专家的地位。
当时他刚结婚两年,常年累月在外面跑,他媳妇受不了寂寞,和一个老光棍好上了。老林一次勘探结束回家,正好把他媳妇和那个老光棍堵在了**。那老光棍也牛气,光着身子站在地上,居然拿出一把手枪指着老林。
老林当时估计气蒙了,无视手枪的存在。他打开背包,拿出他在野外防身用的弩,一箭射穿了老光棍的腰子。老光棍也不含糊,照着他脑袋就是一枪,亏得当时的老林身手敏捷,躲过了要害,只被打中了肩膀。
后面的事情就更加传奇了,我听过无数个版本,最原始的就是当邻居听到枪声和老光棍的惨叫声,冲进老林家里的时候,看见老林浑身是血,手提一支血淋淋的弩箭,弩箭上六棱形的尖上穿着一个人的腰子。
老光棍躺在地上,腰上有一处大创伤。
后来那老光棍的命是保住了,就是少了一个腰子。老林因故意伤人罪被判劳改。
之后地矿局自然把他开除了,出狱后,他自己做点小生意赚钱,却再也不找对象,只是养了十几条大大小小的狗,照他的话说,狗比人亲。
十几年过去了,这老小子当年那股狠劲早就被艰辛的生活磨平了,虽然少了几分悍勇,却多了几分成熟和稳重。加上这老小子在野外和地质方面确实是把好手,又见多识广,所以他一直是我们救援队不可或缺的灵魂人物。
说完了老林之后,再来说说我们搜救队的二号人物—副队长乔鑫。世界上有很多人一辈子都是为了钱而活,也有很多人不是为钱而活。但是我们搜救队的副队长,既没有崇高的理想,也不为金钱而活,原因是他太有钱了。
据他自己说,他是晋商乔致庸第多少多少代孙,很有几分老乔家的经商头脑,十几岁白手起家创下了庞大家业。其实这些不过是他自己吹的,他是守着他老爷子给的钱混吃等死的主儿。说白手起家创下了庞大家业,那不假,不过不是他,是他老爹—我们这个城市的地产大亨,手里的钱多得,不说是这个城市的首富,也差不了多少。
虽然他长得一表人才,加一副眼镜可以装大学教授,露点胸肌又可以装型男,但他的简历我实在不敢恭维。从小斗鸡走狗就不说了,长大后,倒是蛮有雄心壮志,想要纵横商海。但不知是运气太差还是怎么着,进军股市,股市暴跌;进军基金,基金套牢。好不容易囤了点绿豆,国家开始打击囤积居奇,把他老爷子气得半死,倒不是心疼那些钱,主要是丢不起那个人。他又下定决心进军房地产行业,想着有他老爷子在,怎么说也不会做得太差。谁想到这小子脑子一进水,买了座荒山要盖别墅度假村。
结果他老爷子一看那块地,都气乐了。千里挑一的“好地”啊,全省人民都知道那座荒山从清朝开始就是埋死人的地方,后来的战争、大灾、瘟疫……死了的都往那山上埋,前前后后埋的人都快有这个城市现有的一半人口了。这样的地方,开发出来谁敢住啊。在家门口晒太阳,对面草地里斜插着半根大腿骨;在院子里种点菜,刨出来只手掌;带只狗在小区里遛弯,遛着遛着,就看见自己的宠物叼着半个骷髅冲你傻乐。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没趣嘛。
老爷子一看这儿子实在不是做生意的料儿,于是发话了,给你一张一个数字后面带七个零的支票,先拿着花,不够了再要。老爷子琢磨自己趁着还没到彻底不举的年纪,看能不能赶紧再生一个聪明一点的。
于是这位爷就光荣地加入了这个城市中开宝马横冲直撞的队伍,网民们“亲切地”称呼他和他的朋友为—富二代。
这位爷,除了开宝马之外,还有一个嗜好,就是喜欢装探险家,到深山老林里玩探险。看见人防工事就说遇见了古墓,看见废弃三线工厂就说是遗失的城市。
进了山就出不来也是他的一大特色,我都记不清有多少次把他从老林子里接出来。当时虽然牢骚满腹,但看见他给的支票也就没说什么了。后来,他干脆雇我和他一起去老林子里瞎转悠,转来转去就成了朋友。
听说我成立了搜救队,他非要进来插一脚,说自己找到了人生目标和以后的奋斗方向。本来我不想要他,但是后来队员们都说,有他好办事。想想也是,有些事情由他这个地产大亨的儿子出马,比我们管用,于是就给他一个副队长的职务,但凡有些要扯皮、审批的事情,就全由他去办。你别说,这小子虽然没脑子,但长了一副好皮囊,而且嘴特别甜,属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主儿,有了他,还真帮我们解决了不少困难。
第三个出场的是我们搜救队的头号猛人,我可得着重描写一下。他叫曹云,听起来有点像女孩子的名字,实际上是个魁梧的蒙古族大汉,满脸的胡茬儿让他看上去基本和老林同岁。其实,他比我和乔鑫还要小一两岁,比起我俩的至今未曾婚配,他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这爷们儿从小就是一猛人。
曹云出生在内蒙古的赤峰,父母都是蒙古族,他也有蒙古族名字,可用得更多的是这个汉名,连身份证上都是这个名字。
因父母都是矿工,他从小在矿场长大,小时候跟着一个河北的工人学过一段时间的拳脚,打遍矿区无敌手,长大一点就开始倒腾矿里的炸药、雷管啥的。不过他还蛮有天分,比起乔鑫的干啥啥不成,他可是学一样精通一样。学拳脚,十三岁的时候就一拳打得他师父—那个河北矿工几个月下不了地,玩炸药就和点炮仗一样手到擒来。
到了他十五岁时,正好赶上征兵,他老爷子就把他送去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