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直符太乙法】
《经》曰;直符大乙者,火神也。乃天帝之使者,天遗观察理道于万民。若临无道之邦,即兵革、水旱、疾疫、饥谨、流亡也。
置入纪年与四神、大一同,以三除之,为宫数;不满,为入宫以来年数。命起五宫,顺行尽九宫。又以三宫接之,算外,即直符太乙术所在及入宫以来年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