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着这位憨厚的理科男说俏皮话,突然有些热泪盈眶。我的生活千难万险,纵横交错,每天仿佛在行军路上,左肩扛着一把刀,右肩扛着一把枪,身后背了一具棺材,随时准备着厮杀和阵亡。我都没有机会去聆听和欣赏这些朴素又真挚的情话。
等他们说完结婚誓词,司仪说:“我们新郎真是年轻有为,文凭高能力强,一毕业就进入了鼎鼎有名的绍杨集团。入职之后作为公司的种子选手,受到公司领导的器重和大力培养。今天,连从来不显山露水的绍杨集团总经理都亲自参加了员工的婚礼。下面有请秦总经理为两位新人做证婚词。”
下面一片哗然,大家纷纷交头接耳。我想,司仪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秦绍还不显山露水,这么大身份来员工这里参加婚礼,不是抢新人的风头吗?一辈子都众星捧月,到哪里都觉得自己该是最耀眼的吧,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场合,神经。
秦绍今天穿了一件宽松的唐装,拄着黑木拐杖上来,像是电视里演的那些表面和气生财背后杀人如麻的黑社会老大。
他经过我的时候,连看都不看我一下,就直接奔向了话筒。
“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各位来宾,
大家中午好!刚才司仪说的话里,有一句话说得特别对。他说我不爱显山露水。最近我确实每天待在家里。不在公开场合抛头露面已经很久。可是我昨天一收到新郎新娘的重托,认为佳缘难待,便义不容辞地赶过来了。
我这些年在生意场里沉沉浮浮、风风雨雨,从来没想过家的依靠。最近因为伤势,才在家多日,每天日出而起,日落而息,时间过得静好又温馨,家人间简单的问候和呼唤都透着一股清雅和安定。”
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政治家,能把黑的说成白的,把圆的说成方的。举着玻璃抹手腕,是静好又温馨?徒手抓刀刃,赤脚踩碎渣是清雅和安定?要是这些词有生命,都得抹脖子自杀算了。
虚伪的变态。我都恨不得夺过麦克风告知天下,他丫的拘禁我,还放狼出来咬我,时不时地强暴我,前几天还拿茶盏摔我,丫就是家暴的集中代表,妇联讨伐的重点对象。丫就是脱掉了人性底裤在这个扭曲世界里裸奔的死变态!
可是,即便我这么**四射地想发表感想,也只能站在一边静悄悄地和所有的宾客一样听着。下面闪光灯刷拉刷拉地发着白光,可能现在这样的感言已经上传至微博,大家都在感叹这位恋家的好男人为什么不是自己的枕边人吧。现在要和我有共鸣的,全天下大概只有陆轻天一个人了。
“我记得很早以前看过这样一篇小文,里面的人问佛:如果遇到了可以爱的人,却又怕不能把握该怎么办?佛说:留人间多少爱,迎浮世千重变。和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我当时想这真是一个敢作敢为、少见的冲动型的佛。现在想来,佛说的却是很有道理。如果遇上爱的人,就会想尽办法只为他留在身旁。如若有此大幸,两人相爱相惜,那么请用婚姻这样的纽带,以真心为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祝刘志先生、艾静女士婚姻幸福。”
下面掌声雷动,秦绍向我一瘸一瘸地走来,经过我时,还是默不作声地走了。我料想他也不敢跟我说话,我这么见不得光的地下情妇,跟他一块儿出门的机会都没有三次,他怎么敢跟我装熟。
婚礼仪式结束后,我和其他伴娘伴郎一起跟在艾静和刘志后面,为他们俩给亲友敬酒做准备。
没想到刘志来自我国的大西北。那里民风彪悍,酒风更是彪悍。一瓶50几度的白酒喝着跟玩儿似的,我看这么下去,艾静就成了酒缸了。
刘志在那边给各个朋友道歉,透露艾静现在已经是非常时期,喝酒之类的事情就只能意思意思了。
西北地区的友人爽朗地说:“原来嫂子有喜了啊,早说,来,新娘不行伴娘上啊。”
我看了看旁边两个伴娘,正扑闪着大眼睛一致看我。
我想,不是吧艾静,你请来的伴娘怎么都不会喝酒啊。
温啸天突然冒出来说:“伴娘不行伴郎上吧。哥儿们,要不咱碰一杯?”
西北友人立刻起哄:“呦,怜香惜玉的人来啦?那不行,哥儿们喝酒咱可以私下再喝,好不容易有美女相陪,怎么着也得意思一下吧。”
我倒会喝点酒,只不过从来没喝多过,所以一直不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里。我向温啸天使眼色,跟西北友人说道:“既然这样,我薄酒一杯,先干为敬了。”
辛辣的酒味入口,刚才一路疯跑过来的呕吐感又有些上来了。
我捂着嘴巴有些难受,温啸天拉了拉我的手,眉毛皱了皱,轻声问道:“行吗你?这时候你逞什么强?”
我说:“那我放你逞强去啊。你还要不要你的胃了?是不是又想回医院身上插几根管再躺着去?”
温啸天担忧地看了我一眼,说:“那你也得注意点。又不是水,怎么能喝这么快。”他伸出手来抹了抹我嘴边的酒渍。”
我往后退了退,余光偷偷扫向秦绍的坐席。离得远,我看得不是很真切,总觉得他像是盯着我。
西北友人看到这一幕,对温啸天说:“原来是俩小情人啊。哥儿们,你就当提前演练了。新娘子必须得会喝酒,除非你像嫂子学习,让她怀着孕上场。”
旁边几个朋友也纷纷说:“对啊对啊,你女朋友一看就是会喝酒的,赶紧一人一杯地敬酒啊。”
艾静和刘志作为中间人,协调了半天,其他人也不妥协。
有个西北壮汉说:“妹妹是不是看不起我们啊?你能跟他喝了一杯酒,咱们就配不上了啊。”
我最讨厌把喝酒上升为衡量到人格魅力这样的大命题上来。喝个酒还能有看得起看不起的,跟这些人说道理反正是说不通了,我只好化身为行动派,端着酒杯一个个敬酒。旁边一片喝彩声,还有人吆喝:“妹妹得嫁到咱西北去,一看就是我们西北的媳妇儿。”
我脑子有些热了,看人摇摇摆摆,说话也有些大舌头:“好啊,我就想嫁到一个特远的地方去,哥哥您西北哪里的啊。我会唱那里的民谣。”
旁边有人鼓掌说:“来一个来一个。”
我满足地摆摆手,吁了一声,摆好架势手舞足蹈地唱起来:“走头头的那个骡子呦、三盏盏的那个灯,啊呀带上了那个铃儿呦噢、哇哇得的那个声。白脖子的那个哈叭呦、朝南得的那个咬,啊呀赶牲灵的那个人儿呦噢、过呀来了。你若是我的哥哥呦、你招一招的那个手,啊呀你不是我那哥哥呦噢、走你的那个路。”
感觉旁边人越来越多,我想他们肯定是被我韩红般的嗓子吸引过来了。我有些站不稳,胸口有一堆东西吐又吐不出来,咽又咽不下去。温啸天的脸在我眼前忽大忽小,突然他抓着我的手,说:“然然,你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