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见秦绍的手停了下来,他对着我笑了。
我觉得这个发自侩子手的笑容很惊悚,像是山雨欲来之前的宁静一般。我猜不着他要干什么。我只和他相处过三次,意识清楚的只有两次。可我想即便我跟他相处过两百次,我也不会了解像他这样表里不一的人。就像海洋里的水母一样,那么优雅那么美丽,可是它的触手里都是毒丝。你要去碰它,它的毒丝很快会麻痹你的心脏,让你死得无比迅速。你永远也想不到它原来是种比眼镜蛇还要恶毒的动物。
秦绍趴在我身上,如同一个拿着试管观察反应结果的研究人员。他仔仔细细地把我的皮带琢磨了一遍,他如此镇定如此波澜不惊,然后他跟闯机关似的,慢慢地转着我的皮带,一步步地做着推演题。
我错了,我不该去挑衅他。他现在像个变态,跟《电锯惊魂》《沉默的羔羊》里的精神病患者没什么两样。
当皮带最终松动时,我知道我会死得更惨。他褪下我的裤子蛮横地进入我身体时,我连求救的勇气都没有。
他像是个征服了蛮族的君王,大汗淋漓地享受着他应得的成果。我麻木地躺在那里,看见车窗外,我的学生们正成群结伴地往外走。他们应该是去庆祝今晚的演出,也许他们还试图联系过我。我又看见曲世成突然停了下来。他站在车的不远处,打量着我们,像是无法看清又努力想看的样子。
他停顿了很久,我看见路灯下,他的眉毛紧紧皱起。我想起了温啸天。他皱起眉头的方式跟他一模一样,他皱着眉头跟我说:“猪,你都睡多少小时你还想睡!”他皱着眉头跟我说:“别老吃这垃圾食品了,你已经一连吃三顿麦当劳了!”他皱着眉头跟我说:“然然,你是不是又动了我的书包!”
我以为那皱眉的样子我再也见不着了,想不到还能在我的学生身上看见。尽管是在这样不堪的局面下。
曲世成终于转身走了。我像是突然失去了寄托,胃里的东西又开始翻滚。我鼓着嘴巴等着残羹往外冒。
秦绍冷冷地看着我,说:“事不过三。想吐你也给我咽回去。”
我听见这句“事不过三”时,想起我那时举着手指和温啸天说的那句“事不过三”,眼泪就跟开了闸似的,不停往外流。我都没觉得我在哭,可是它们就是这么自觉地往外走,而且越流越凶,像是要汇成一条小溪,汇成一条大江,汇成一片大海,把这辆车淹没。
我想既然如此,你们就流着吧。
我只要负责咽下我要吐的东西就可以。
胃里的酸液翻腾着往嘴里送,我不停地阻挡着它们让它们回去。可是它们的毅力要比我强,像是被输入了强制执行的命令,锲而不舍地往外冒。
我终于要崩溃了。我对着车顶绝望地喊了一声:“啸天救我!”
然后那些胃液终于听从了我的话,它们顷刻间终于开始往回退。可是我的嘴巴却停不下来了。我一直重复着这句话:“啸天救我,啸天救我,啸天救我……”
我不知道秦绍又是怎么把我带回他家的。
我一直神智不太清醒。但我又觉得是清醒的。我一会儿念着“啸天我好痛……”,一会儿念着“爸爸我们都去死吧……”但我想我念得最多的名字应该是啸天。我把七年来忍着不唤的次数全都要补回来了。我每唤一次,我都觉得我的心被活活剐了一次。我喊得喉咙都痛了,内心千仓百孔,可是我还是想喊下去。
他的名字刺痛着我,可是也让我镇定。我只有举起刀子一刀刀地伤我自己,才能让我好受些。
我已经顾不得以后了。我连他活没活着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还要这么苟延残喘地活着。最好明天就是世界末日,所有的人都跟着这个星球一块儿毁灭了吧。
然后我觉得我仿佛在床边看见了温啸天。他没脾气地看着我,像是准备对我的死缠烂打投降的无奈样子,我摸着他的眉骨,摸着他的鼻梁,摸着他的嘴唇。可是他很快用力地把我拍开。但我不在意,我本来就是靠这样子的方式把他追过来的,我怎么会放弃?我继续捧着他的脸,我从**跪坐起来,我把我的嘴唇奉献给他。他还在逃避。可我用嘴唇努力寻找着他。轻轻地,深深地,浅浅地,沉沉地,我把我所有的吻都奉献给他。你看他慢慢地回应了我。他还这么用力地回抱了我。我满意地笑了。我知道他最喜欢我笑。他虽然经常训我,可是他也是说过那么一些甜言蜜语。他说我笑起来的样子最迷人。因为只有在大笑的时候,单边的酒窝才会像盛开的海棠花。他说有酒窝的人是上帝都会眷顾的人,因为酒窝是上帝亲吻过的地方。
所以我大声地笑了。七年来我第一次这么欢畅地笑了。我的酒窝已经远离我七年了。我的海棠花已经凋谢七年了。我把他抱在我怀里,我的头枕在他的肩上,我在他耳边委屈地说道:“啸天,我想你了。你为什么不带我走?”
然后我感到背后的手一滞,可我感到无比地安心,就这么在他的肩上睡着了。
醒过来时,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沿着窗户切割下来的一圈光。厚厚的窗帘没有遮盖严实,外面的阳光顺着缝隙投进屋子,产生像极光一样的效果。它让我想起大学时,我非拉着忙得飞上天的温啸天看柯南的动漫,每次真相揭晓前,都会出现一个片花,一道锁住了外面阳光木门,缝隙里也漏着光,象征着挡在门外的真相。现在我的人生也是一部悬疑片。温啸天生死未卜,我爸命在旦夕,而我如坠阿鼻地狱。
我转头,看见睡在一旁的秦绍。昏暗的光线里,他脸上原本分明的棱角磨得柔和,长长的睫毛安静地附在眼睑上,看上去像是一只睡着了的老虎,如虎年时台历本封面的Q版虎娃。昨晚的事情我有些想得起来,有些却不能确定是不是幻象。我微微地抬头,看见自己衣服完好如初地穿在自己身上,只脱了鞋和袜子。
秦绍可能睡得不熟,我稍微一动静,他就清醒过来。我惴惴不安地看了他一眼,他没有跟我说任何话,就起身出了门。
我坐了起来,在床沿坐了很久才站起来,轻轻地拉开窗帘,阳光倾泻而入,我都能感到它像是滔滔的海浪,迫不及待地以千军压境的气势扑鼻而来,把我紧紧裹住。
我坐回床边,蜷着腿,看着窗外。
不一会儿,秦绍家的女佣就上来了,看见我坐在床边,立刻惊慌地说:“卢小姐,您赶紧起来吧。”
我不知其然,莫名地看着她。
她解释道:“少爷不喜欢别人穿着衣服坐在**。”
这我还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听见有人唤“少爷”,我一直以为这个称呼已经在民国时期逐渐走向没落了。我想,秦绍果然是个禽兽,喜欢**到这个程度。
女佣又说道:“少爷有严重的洁癖。卢小姐您平时可要留心点。”
我想这个建议姗姗来迟,可能不太有用了。我都在这个严重洁癖的少爷**和身上吐了两次了,我还活着真是世界第九奇迹。
一回生,二回熟,这次我快速地找着了楼梯。下了楼,我看见秦绍在餐桌边看着报纸喝着红茶,跟TVB里的富人们一模一样。我那个暴发户的爹就不行,他早晨还是爱吃大饼夹油条,有时换换口味,来个煎饼果子,连装逼都装不到位。
我慢慢地坐在秦绍的对面。我倒不是想和他共进早餐,只是大致能回忆起来我昨天在车里嚎啕大哭的场景。他不可能把这事默默翻过页了。早死早超生,要是有什么噩耗,就在早餐桌上了结了吧。
秦绍跟我先说的话:“把纹身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