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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定情信物(第2页)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唐·张籍《节妇吟》)中的“明珠”指代的就是耳环。这首诗让人觉得以耳环为信物透着悲情。

8。钗——何以慰别离?耳后玳瑁钗

钗为珠翠和金银合制成花朵或其他造型的发钿,连缀着固定发髻的双股或多股长针,使用时安插在双鬓。《续汉书》中说:贵人助蚕,戴玳瑁钗。据《华阳国志》记载:涪陵山有大龟,其甲可卜,其缘可作钗,世号灵钗。可见古人尤其看重玳瑁制成的钗。

钗不仅是一种饰物,还是一种寄情的表物。古代恋人或夫妻之间有一种赠别的习俗:女子将头上的钗一分为二,一半赠给对方,一半自留,待到他日重见再合在一起。

辛弃疾词《祝英台令·晚春》中的“宝钗分,桃叶渡,烟柳暗南浦”,即在表述这种离情;纳兰性德词中“宝钗拢各两分心,定缘何事湿兰襟”也饱含与自己所爱分离的痛楚。

而在历代关于分钗寄情的诗词里,最让人伤怀的还是白居易的《长恨歌》:

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

唯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

钗留一股合一扇,钗擘黄金合分钿。

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

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9。香囊——何以致叩叩?香囊系肘后

香囊古时又称香包、香缨、香袋、香球、佩帏、荷包等等,古人佩戴香囊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据《礼记·内则》:“妇事舅姑……衿缨綦屦,以适父母舅姑之所。”就是说青年人去见父母长辈时要佩戴“衿缨”,即编织的香囊以示敬意。又因为香囊是随身之物,恋人之间也常常把它当作礼物相互赠送,以表衷情。

《红楼梦》里林妹妹也曾给宝哥哥做过香囊,一针一线都凝结着她的情思。有一回写黛玉误会宝玉把她送他的香囊送了人,赌气把正在做的另一个剪了。其实香囊是被宝玉贴身戴着的,并没有送人。当黛玉香消玉坠的时候,宝玉见香囊犹见伊人,宝玉不忍再看,感慨道。“成泥做土香如故,却为谁?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10。裙——何以答欢忻?纨素三条裙

古时将绢称为纨素,“纨素三条裙”指的是绢做的裙子。汉刘熙《释名·释衣服》:裙,群也,连接群幅也。古时布帛门幅狭窄,一条裙子通常由多幅布帛拼制而成,因而有“裙”的名称。历史上曾出现过各式各样的裙子,如:弹墨裙、凤尾裙、月华裙、真珠裙、郁金裙、石榴裙等等。《新唐书·五行志》记载:“安乐公主使尚方合百鸟毛织二裙,正视为一色,傍视为一色;日中为一色,影中为一色,而百鸟之状皆见。”这种以百鸟之羽织成百鸟之状的裙子,由唐中宗之女安乐公主创制,并在当时贵族女性中广为流行,致使山林中的珍禽瑞鸟被捕杀殆尽,后被朝廷下令禁止。

奢华的贵妇毕竟是少数,古代的平民女子都是朴素地戴荆钗、着布裙。因此,“钗裙”也是千百年来我国普通女性的代称。“钗裙”既然是女性的代称,在古代,赞美“钗裙”便成了表达对女**慕的隐晦方式。而女性也常把“钗裙”当作表达情愫的工具。

汉辛延年《羽林郎》中的“长裙连理带,广袖合欢襦”,写的是一个汉代少女着裙的飘逸;唐王昌龄《采莲曲》中的“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乱入池中看不见,闻歌始觉有人来”,描绘的是采莲姑娘的裙子与荷叶同色,面庞与荷花共颜;宋欧阳修《鼓笛慢》词“缕金裙窣轻纱,透红莹玉真堪爱”和张先《踏莎行》中的“映花避月上行廊,珠裙褶褶轻垂地”,都是写裙又写情。牛希济的《生查子》中的“春山烟欲收,天淡星稀小。残月脸边明,别泪临清晓。语已多,情未了。回首犹重道: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更是通过裙子写出了一场难舍难分的别离,最后两句尤为动人。它引自唐人江总之妻的《赋庭草》“雨过芊芊草,联云锁南陌。门前君试看,是妾罗裙色”,意思是郎君你瞧瞧雨后青草那嫩绿的颜色,就像我裙子的颜色一样啊!

宋代女词人朱淑真在《生查子》一词中写自己在无望的等待中衣裙渐宽:“寒食不多时,几日东风恶。无绪倦寻芳,闲却秋千索。玉减翠裙交,病怯罗衣薄。不忍卷帘看,寂寞梨花落。”清代命运多舛的女诗人贺双卿嫁给农夫为妻,在丈夫和婆母的虐待下仍一味地孝顺姑、夫。她在《和白罗诗》中写道:“今年膏雨断秋云,为补新租又典裙。留得互郎轻絮暖,妾心如蜜敢嫌君?”留下丈夫的寒衣,而把自己心爱的裙子典当补租,这样无怨的柔情,贺双卿的丈夫却不曾理解,读到此处不禁使人掩卷叹息。

而关于裙子的情愫最让人感慨的莫过于武则天的一首《如意曲》:

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

不信比来长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

这诗是她为谁写下的呢?一样身处于千丈红尘与茫茫人海,人世间的女子哪怕豪气干云如武则天,看到月光里的桂树,仍旧没逃得过夜夜绵长的思念!

11。头发——何以守情深?长发绾君心

除了眉目、脸盘儿,古代少女神秘如云、如丝、如瀑的黑发往往能够带给她们别样的命运。这是因为,长一头漂亮的黑发,便有了“女为悦己者容”的资本。汉武帝遇见美女卫子夫,第一眼就被她的秀发吸引住了,“上见其美发,悦之,遂纳于宫中”。再如,南陈最后一个皇帝陈叔宝,相中了年仅10岁的张丽华。这是为什么呢?《陈书·列传》描绘这位小姑娘:“发长七尺,鬓黑如漆,其光可鉴。特聪惠,有神采,进止闲暇,容色端丽。每瞻视盼睐,光采溢目,照映左右。”

女人美丽的头发,并不仅仅起到“两性相吸”的作用,它还是一种有效的“传情”工具:

以头发“定情”。说到定情,便会想到那些常见的“定情信物”,比如玉镯、银簪、金钗、耳环,乃至香囊、荷包、手帕、兜肚;会几手武艺的男女,还会选择佩剑、宝刀之类。不管拿什么玩意儿当“定情物”,最终变成一家人,还得“结发为夫妻”。古代男女成年之后,才能称为“结发”和“及笄”。根据《周礼》及古代习俗,女孩都是15岁左右举行“笄礼”,最迟不过20岁。通常所说的“结发夫妻”,并非要把双方的头发拴在一起,而是指“原配”。女子若以秀发相赠男人,就说明双方的婚事已经百分之百了。汉代有一种风俗:如果妻子不幸早亡,丈夫会把婚礼时的梳子一掰两半,自己留一半,棺材里葬一半,表示永远不忘“结发之妻”。西汉名臣苏武出使匈奴时,和妻子道别:“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大约20年后,蓬头垢面的苏武回到长安,妻子已是满头华发。

以头发“守节”。每一部断代史,都要安排不小的篇幅来旌表那些“节妇烈女”。《隋书》中就有这样一个凄美的悲情故事:有对男女已经定亲,男的要去四川供职,女的只能等他回来完婚。临行前,男子痛苦地说:“巴蜀之地,凶险多灾。一旦我回不来,你就嫁人吧。”女子立刻挽起满头青丝,发誓:“只有你,才能打开我头上的发节。”男子在四川多年,已经对当初的婚约不抱任何幻想,就另娶了一位姑娘。几十年后,他返回故乡,那个未嫁的女子,依旧在痴痴地等待。二人相见,男子取下了女子的头巾。当初的“封识宛然”,轻轻一动,浓密的头发纷纷扬扬地散落在地上……

以头发“引诱”。所谓“引诱”,没有丝毫贬义。为了和心爱的男人天长地久,弱势女子不得不和傲慢的男人动心眼儿,甚至耍一点儿小手腕儿。头发,便成了恰到好处的“道具”。《乐史·杨太真外传》记载,杨贵妃第二次被唐明皇赶出内宫之后,便对传话太监说:“妾罪合万死,衣服之外,皆圣恩所赐。唯发肤是父母所生。今当即死,无以谢上。”一缕头发,余香袅袅,其中蕴含的情感,很难用简单的爱与恨来界定。唐明皇心痛不已,终于经不住杨贵妃的“**”,掉着眼泪,把美人拉回了身边。

有句老话说:男人的书桌,女人的妆台。想必这两件东西,囊括了男女的整个生命。男人可以在古圣先贤的教诲下耕读传家、修齐治平;女人则为心爱的男人“悦己者容”,将自己亲手织就的信物做成爱情的枷锁,期望能困住心爱的男人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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