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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真經注疏卷之四(第4页)

〔注〕以刀可養,故知生亦可養。

〔疏〕魏侯聞庖丁之言,遂悟養生之道也。美其神妙,故歎以善哉。

公文軒見右師而驚曰:是何人也?惡乎介也?

〔注〕介,偏刖之名。

〔疏〕姓公文,名軒,宋人也。右師,官名也。介,刖也。公文見右師刖足,故驚問所由,於何犯件而致此殘刖於足者也?

天與,其人與?

〔注〕知之所無奈何,天也。犯其所知,人也。

〔疏〕為稟自天然,少玆一足?為犯於人事,故被虧殘?此是公文致問之辭故也?

曰: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獨也。

〔注〕偏刖日獨。夫師一家之知而不能兩存其足,則是知之無所奈何。若以右師之知而叉求兩全,則心神內困而形骸外弊矣,豈直偏刖而已哉。

〔疏〕夫智之明閣,形之虧全,並稟自天然,非關人事。假使犯於王憲,致此形殘,亦是天生頑愚,謀身不足,直知由人以虧其形,不知由天以閤其智,是知有與獨,無非

命也。

人之貌有與也。

〔注〕兩足共行日有與。有與之貌,未有疑其非命也。

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

〔注〕以有與者命也,故知獨者亦非我也。是以達生之情者不務生之所無以為,達命之情者不務命之所無奈何也,全其自然而已。

〔疏〕與,共也。凡人之貌,皆有兩足共行,稟之造物。故知我之一腳遭此形殘,亦無非命也。欲明窮通否泰,愚智虧全,定乎冥兆,非由巧拙。達斯理趣者,方可全生。

澤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飲,不薪畜乎樊中。

〔注〕薪,求也。樊,所以籠雉也。夫俯仰乎天地之問,逍遙乎自得之場,固養生之妙處也。又何求於入籠而服養哉。

〔疏〕薪,求也。樊中,雉籠也。夫澤中之雉,任於野性,飲啄自在,放曠逍遙,豈欲入樊龍而求服養。譬養生之人,蕭然嘉遁,唯適情於林籟,豈企羨於榮華,又解:澤

似雉而非,澤尾長而雉尾短,澤雉之類是也。

神雖王,不善也。

〔注〕夫始乎適而未嘗不適者,忘適也。雉心神長王,志氣盈豫,而自放於清曠之地,忽然不覺善為之善也。

〔疏〕雉居山澤,飲啄自在,心神長王,志氣盈豫。當此時也,忽然不覺善之為善,既遭樊籠,性情不適,方思昔日,甚為清暢。烏既如此,人亦宜然。欲明至適忘適,至善忘善。

老聰死,秦失弔之,三號而出。

〔注〕人弔亦弔,人號亦號。

〔疏〕老君即老子也。姓李,名耳,字伯陽,外字老聘,大聖人也,降生陳國苦縣。當周平王時,去周,西度流沙,適之屬賓。而內外經書,竟無其述,而此獨云死者,欲明死生之理泯一,几聖之道均齊。此蓋莊生寓言耳,而老君為大道之祖,為天地萬物之宗,豈有生死哉。故託此言聖人亦有死生,以明死生之理也。故老君降生行數昇天,備載者#12經,不具言也。秦失者,姓秦,名失,懷道之士,不知何許人也。既死且弔,爰洎三號。而俯跡同凡,事終而出也。

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

〔注〕怪其不倚戶觀化,乃至三號也。

〔疏〕秦失老君,俱遊方外,既號且弔,豈日清高,故門人驚疑,起非友之問。

曰:然。

〔疏〕然,由是也。秦失答弟子云,是我方外之友。

然則弔焉若此,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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