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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第4页)

心之下。胃脘之分也。水气。水饮之属也。干呕发热。太阳表证也。喘咳。水寒伤肺而气逆也。以肺主皮毛。

寒邪在表。水气停蓄。故伤肺气也。或利者。水溜于肠。而下流也。或噎者。水气寒邪。窒碍胃中。气不通行也。或渴。或小便不利者。水寒固闭于中焦。则下焦之阳气。不得上腾而为津液。故渴。上焦之清气。不得下降而为渗利。其升降之气化不行。故小便不利。而少腹满也。或者。或有或无。非必诸证皆见也。前以风寒郁热之邪。不得外泄而烦躁。故以大青龙汤。汗泄凉解之。

此条以寒邪未解。水饮停蓄。肺脏伤而喘咳。并见中气寒而气滞不行。宜温宜散。可发可收。故以小青龙汤主之。〔周〕素常有饮之人。一感外邪。伤皮毛而蔽肺气。则便停于心下。而上下之气不利焉。于是喘满咳呕。相因而见。尔时竟一汗之。外邪未解。里证转增。何也。为水气所持。不能宣越故也。况水饮停蓄者。中州必不健运。才兼外感。遂令上逆。尚可徒以风药上升作患乎。

案噎字。成注。KT同。乃引辨脉水得寒气。冷必相搏。其人即KT。为证。方氏亦云。噎。与KT咽同。水寒窒气也即是膈噎之噎。又作。钱氏云。噎者。呃逆也。徐大椿云。内经无噎字。疑即呃逆之轻者。

皆臆解也。程氏作噫者。亦未知何据也。

小青龙汤方麻黄(去节)芍药细辛干姜甘草(炙)桂枝(各三两去皮)五味子(半升)半夏(半升洗○成本。作汤洗)上八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若渴。去半夏。

加栝蒌根三两。若微利。去麻黄。加荛花如一鸡子。熬令赤色。若噎者。去麻黄。加附子一枚炮。若小便不利。

疑非仲景意。(【原注】臣亿等谨案小青龙汤。大要治水。又案本草。荛花。下十二水。若水去利则止也。又案千金。形肿者。应纳麻黄。乃纳杏仁者。以麻黄发其阳故也。以此证之。岂非仲景意也。○千金。

荛花。作芫花。总病论同。若噎者。外台。作若食饮噎者。总病论。作咽字。玉函。无且字。主喘。作定喘。

无此语二字。反之下。有者字。外台同。成本。无且荛花以下二十字。)〔鉴〕表实无汗。故合麻桂二方以解外。去大枣者。以其性滞也。去杏仁者。以其无喘也。有喘者仍加之。

去生姜者。以有干姜也。若呕者。仍用之。佐干姜细辛。极温极散。使寒与水俱得从汗而解。佐半夏逐痰饮。

以清不尽之饮。佐五味收肺气。以敛耗伤之气。若渴者。去半夏。加花粉。避燥以生津也。若微利与噎。小便不利。少腹满。俱去麻黄。远表而就里也。加附子以散寒。则噎可止。加茯苓以利水。则微利止。(案金鉴。

以荛花如鸡子大熬令赤色。为传写之误。改作加茯苓四两)少腹满可除矣。〔柯〕两青龙。俱治有表里证。皆用两解法。大青龙是里热。小青龙是里寒。故发表之药相同。而治里之药则殊也。此与五苓。同为治表不解而心下有水气。然五苓治水之蓄而不行。故专渗泻以利水。而微发其汗。使水从下而去也。此方。治水之动而不居。故备举辛温以散水。而大发其汗。使水从外而出也。仲景发表利水诸法。精义入神矣。〔钱〕详推后加减法。凡原文中。每具诸或有之证者。皆有之。如小青龙汤。小柴胡汤。真武汤。通脉四逆汤。四逆散。皆是也。

愚窃揆之以理。恐未必皆出于仲景也。

案且荛花以下二十字。盖是叔和语。大柴胡方后云。不加大黄。恐不为大柴胡汤。许氏本事方。引为叔和语。此段语气。亦与彼条相类。可以证也。且玉函外台。并有此语。可见不出于后人手。

吴恕活人指掌云。荛花。如无。以生桃花代。

柯氏曰。此方。又主水寒在胃。久咳肺虚。○案金匮要略。本方。治溢饮。又加石膏。治肺胀咳而上气。

烦躁而喘。

脉浮者。心下有水气。又本方。治咳逆倚息不得卧。外台秘要古今录验沃雪汤。即本方。去芍药甘草。治上气不得息。喉中如水鸡声。凡局方温肺汤。杏子汤之类。从此方增损者颇多。

御药院方。细辛五味子汤。治肺气不利。咳嗽喘满。胸膈烦闷。痰涎多。喉中有声。鼻塞清涕。头痛目眩。

肢体倦怠。咽嗌不利。呕逆恶心。(即本方)医学六要。香港脚上气喘促。初起有表邪者。小青龙加槟榔。

伤寒类方曰。小青龙汤主之。此倒笔法。即指服汤已三字。非谓欲解之后。更服小青龙汤也。○案汪氏引补亡论。

小青龙汤主之六字。移在发热不渴字下。张璐志聪金鉴。皆从其说。不知仲景章法。固有如此者。盖未考耳。

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玉函。脉上。有其字。汤下。有主之三字。)〔张〕外证未解。曾服过发汗药可知。〔方〕外证未解。谓头痛项强恶寒等犹在也。浮弱。即阳浮而阴弱。

此言太阳中风。凡在未传变者。仍当从于解肌。盖严不得下早之意。〔柯〕如但浮不弱。或浮而紧者。便是麻黄症。要知本方。只主外症之虚者。

案原本每篇重出各方。今一从成本删之。

太阳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浓朴杏子汤主之。(杏子。成本。玉函。千金。作杏仁。千金翼。作桂枝汤。注。一云。麻黄汤。)〔成〕下后大喘。则为里气大虚。邪气传里。正气将脱也。下后微喘。则为里气上逆。邪不能传里。犹在表也。与桂枝汤以解外。加浓朴杏仁。以下逆气。〔程〕喘之一证。有里有表。不可不辨。下后汗出而喘者。其喘必盛。属里热壅逆。火炎故也。下后微喘者。汗必不大出。属表邪遏闭。气逆故也。表未解。仍宜从表治。于桂枝解表内。加浓朴杏子。以下逆气。不可误用葛根连芩汤。使表邪淆入里分。寒从热治。变证更深也。〔志〕燕氏曰。此与喘家作桂枝汤加浓朴杏子。同一义也。

桂枝加浓朴杏子汤方桂枝(三两去皮)甘草(二两炙)生姜(三两切)芍药(三两)大枣(十二枚擘)浓朴(二两炙去皮)杏仁(五十枚去皮尖)上七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成本。不载此方。第十卷曰。于桂枝汤方内。加浓朴。二两。杏仁。五十个。去皮尖。根据前法)伤寒类方曰。别录。浓朴。主消痰下气。本经。杏仁主咳逆上气。

一啜喘定。再啜微汗。至晚身凉。而脉已和矣。医曰。某平生未曾用仲景方。不知其神捷如是。予曰。仲景之法。岂诳后人也哉。人自寡学。无以发明耳。

太阳病。外证未解。不可下也。下之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成本。玉函。解不间。有者字。汤下。

有主之二字。玉函。千金翼。无欲字。)〔钱〕太阳中风。其头痛项强。发热恶寒自汗等表证未除。理宜汗解。慎不可下。下之则于理为不顺。于法为逆。逆则变生。而邪气乘虚内陷。结胸痞硬。下利喘汗。脉促胸满等证作矣。故必先解外邪。欲解外者。

宜以桂枝汤主之。无他法也。〔鉴〕凡表证未解。无论已汗未汗。虽有可下之证。而非在急下之例者。均不可下。

〔王〕但有一毫头痛恶寒。即为表证未解也。〔张〕下之为逆。不独指变结胸等证而言。即三阴坏病。多由误下所致也。〔柯〕外证初起。有麻黄桂枝之分。如当解未解时。惟桂枝汤可用。故桂枝汤。为伤寒中风杂病解外之总方。凡脉浮弱汗自出。而表不解者。咸得而主之也。即阳明病脉迟。汗出多者宜之。太阴病脉浮者亦宜之。

则知诸经外证之虚者。咸得同太阳未解之治法。又可见桂枝汤不专为太阳用矣。

伤寒选录。张氏曰。予观仲景周旋去就之妙。穷至事理之极。尤且未肯放乎。尚言欲解外。宜桂枝汤。一其欲字。权衡犹未放乎。更有踌躇详审不尽之意。后之学人。当反复斟酌。别其所宜。庶无差失之患。此乃临证审决之意也。卷内凡言宜者。即同此理也。

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故下。成本。玉函。有知字。玉函。脉经。千金翼。无须字。解下。有其字。汤下。成本。有主之二字。柯本。删而反以下十四字。)〔成〕经曰。柴胡汤证具。而以他药下之。柴胡汤证仍在者。复与柴胡汤。此虽已下之不为逆。则其类矣。

〔钱〕中风本应解肌。不当发汗。即用桂枝汤。亦有如水流漓。而疾不除者。况前条亦有初服桂枝汤。而反烦不解。必待先刺风池风府。使风邪得泄。然后却与桂枝汤则愈者。可见表证未解。未可遽用他法也。医见汗后不解。疑其邪已入里。而复下之。仍见浮脉。而不愈者。何也。因脉浮为风邪在外。不应反下之。下之而不愈者。

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

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玉函。脉经。证。作候。脉经。仍。作续。张璐本。麻黄汤主之五字。移此当发其汗下。)〔成〕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太阳伤寒也。虽至八九日。而表证仍在。亦当发其汗。〔方〕微除。言虽未全罢。亦已减轻也。发烦。风壅而气昏也。目瞑。寒郁而血滞也。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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