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治伤暑外热内渴。于内更加生姜。为妙。
保命集。治上焦吐。头发痛。有汗脉弦。镇青丸。
于本方。去枣。加青黛。为细末。姜汁浸蒸饼为丸。
又治产后经水适断。感于异证。手足牵搐。切牙昏冒。宜增损柴胡汤。
于本方。加石膏知母黄。
又治产后日久。虽日久。而脉浮疾者。宜服三元汤。
本方合四物汤。(又名柴胡四物汤。医垒元戎。名调经汤。)又产后日久虚劳。针灸小药俱不效者。宜服三分汤。
本方合四物汤。加白术茯苓黄。
得效方小柴胡汤。治挟岚嶂溪源蒸毒之气。自岭以南。地毒苦炎。燥湿不常。人多患此状。血乘上焦。
伤寒蕴要。近代名医加减法。若胸膈痞满不宽。或胸中痛。或胁下痞满。或胁下痛。去人参。加枳壳桔梗各二钱。名柴胡枳壳汤。若胸中痞满。按之痛者。去人参。加栝蒌仁三钱。枳壳桔梗各二钱五分。黄连二钱。
名柴胡陷胸汤。若脉弱虚发热。口渴不饮水者。人参倍用。加麦门冬一钱五分。五味子十五个。名参胡清热饮。
又名清热生脉汤。若脉弦虚发热。或两尺且浮无力。此必有先因**。或曾梦遗走精。或病中还不固者。宜加知母黄柏各二钱。牡蛎粉一钱。名滋阴清热饮。如有咳嗽者。更加五味子十一个。若脉弦虚。发热口干。或大便不实。胃弱不食者。加白术白茯苓白芍药各一钱五分。名参胡三白汤。若发热烦渴。脉浮弦而数。小便不利。
大便泄利者。加四苓散用之。名柴苓汤。内热多者。此名协热而利。加炒黄连一钱五分。白芍药一钱五分。腹痛倍用。若腹疼恶寒者。去黄芩。加炒白芍药二钱。桂一钱。名柴胡建中汤。若自汗恶风。腹痛发热者。亦主之。
若心下痞满。发热者。加枳实二钱。黄连一钱五分。若血虚发热。至夜尤甚者。加当归身川芎白芍药各一钱五分。生地黄一钱。若口燥舌干。津液不足者。去半夏。加栝蒌根一钱五分。麦门冬一钱五分。五味子十五个。
若内热甚者。错语心烦。不得眠者。加黄连黄柏山栀仁各一钱。名柴胡解毒汤。若脉弦长。少阳与阳明合病。而热者。加葛根三钱。白芍药二钱。名柴葛解肌汤。若脉洪数无外症。恶热内热甚。烦渴饮水者。合白虎汤主之。名参胡石膏汤。
医方考。疟发时一身尽痛。手足沉重。寒多热少。脉濡者。名曰湿疟。柴平汤主之。
本方。合平胃散。
内台方议曰。如发热小便不利者。和五苓散。呕恶者。加橘红。胸中痞结者。加枳实。咳逆而发热者。
加丁香柿蒂。呕吐者。加竹茹。
医经会解曰。胁下痞闷。去枣。加牡蛎枳实。名小柴胡加枳实汤。鼻衄。加生地茅花。痰盛喘。加桑白皮乌梅。口干舌燥。去半夏。加天花粉贝母。自汗恶热。谵语烦渴。去半夏。合白虎汤正方。血虚夜发热。有小柴胡一二证。加当归芍药麦门冬熟地。坏证。加鳖甲。
本草权度曰。玉茎挺长。亦湿热。小柴胡汤加连。有块。青皮。外用丝瓜汁。调五倍子敷。
血弱气尽腠理开。邪气因入。与正气相搏。结于胁下。正邪分争。往来寒热。休作有时。嘿嘿不欲饮食。
脏腑相连。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呕也。(【原注】一云。脏腑相违。其病必下。胁膈中痛。)小柴胡汤主之。(玉函。饮食。作食饮。千金翼同。结作在。使下。有其字。)〔成〕人之气血。随时盛衰。当月郭空之时。则为血弱气尽。腠理开疏之时也。邪气乘虚。伤人则深。针经曰。月郭空则海水东盛。人血气虚。卫气去。形独居。肌肉减。皮肤缓。腠理开。毛发残。焦理薄。垢落。
案方氏喻氏程氏张氏魏氏钱氏及金鉴。皆以为申明热入血室之由。似于经旨不相叶。故不敢从也。
服柴胡汤已渴者。属阳明。以法治之。(千金翼。已。作而。玉函。属上。有此字。成本。明下。有也字。)〔方〕已。毕也。渴亦柴胡或为之一证。然非津液不足。水饮停逆。则不渴。或为之渴。寒热往来之暂渴也。
今服柴胡汤。已毕而渴。则非暂渴。其为热已入胃。亡津液而渴。可知。故曰属阳明也。〔钱〕但云以法治之。
而不言法者。盖法无定法也。假令无形之热邪在胃。烁其津液。则有白虎汤之法以解之。若津竭胃虚。又有白虎加人参之法以救之。若有形之实邪。则有小承气。及调胃承气汤和胃之法。若大实满。而潮热谵语。大便硬者。则有大承气攻下之法。若胃气已实。而身热未除者。则有大柴胡汤两解之法。若此之类。当随时应变。因证便宜耳。〔郑〕少阳阳明之病机。在呕渴中分。渴则转属阳明。呕则仍在少阳。如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因病未离少阳也。服柴胡汤渴当止。若服柴胡汤已加渴者。是热入胃腑。耗津消水。此属阳明胃病也。
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黄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饮水而呕者。柴胡不中与也。食谷者哕。(玉函。脉经。上而字。作其人。
小便黄。作小便难。千金翼。成本。亦作难。成本。本渴饮水而呕者。作本渴而饮水呕者。玉函不中间。有复字。喻氏。周氏。魏氏。张氏本。并缺此条。)〔柯〕浮弱为桂枝脉。恶风寒。为桂枝症。然手足温而身不热。脉迟为寒。为无阳。为在脏。是表里虚寒也。法当温中散寒。而反二三下之。胃阳丧亡。不能食矣。食谷则哕。饮水则呕。虚阳外走。故一身面目悉黄。
肺气不化。故小便难而渴。营血不足。故颈项强。少阳之枢机无主。故胁下满痛。此太阳中风。误下之坏病。
液欲下。而已无液可下。则虚虚之祸。因里寒而益甚耳。遇此之证。无论无里热证。即有里热证。亦属假热。
柴胡汤不中与也。〔钱〕后。谓大便也。下重者。非下体沉重。即大便后重也。若再误犯谷气。必至哕而不治矣。哕者。即呃逆也。素问宝命全角论云。病深者其声哕。仲景阳明中风。即有加哕者不治之语。方氏疑末后尚有脱落。不知仲景以不治之证作结。彼竟茫然不知。何哉。尚论并弃而不载。又不知何意。前辈用心。终莫知其意指也。〔锡〕柴胡汤之害非小。今人不明是理。辄以小柴胡。为和解之剂。不问表里之虚实。而乱投之。且去人参。止用柴芩等辈。杀人更猛。学人能三复斯言。实苍生之幸也。
〔知〕后言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此更言胁下满痛。亦有不宜柴胡者。以为戒也。
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之。(脉经。千金翼。作身体热。)〔钱〕身热恶风项强。皆太阳表证也。胁下满。邪传少阳也。手足温而渴。知其邪未入阴也。以太阳表证言之。似当汗解。然胁下已满。是邪气已入少阳。仲景原云。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
故虽有太阳未罢之证。汗之则犯禁例。故仍以小柴胡汤主之。但小柴胡汤。当从加减例用之。太阳表证未除。
宜去人参加桂枝。胁下满。当加牡蛎。渴则去半夏加栝蒌根。为是。〔志〕陆氏曰。手足温者。手足热也。乃病患自觉其热。非按而得之也。(案金鉴引。作手足温者。手足不冷也。非病患自觉其温。乃诊者按之而得也。
与原本左矣。)不然。何以本论既云身热。而复云手足温。有谓身发热。而手足温和者。非也。凡灵素中言温者。皆谓热也。非谓不热也。
案参前条考之。不身热而手足温者。非柴胡证。身热而手足温者。乃柴胡证。
案方氏喻氏。根据颈项强之一证。为三阳合病。非也。颈项强。乃太阳证。而非阳明证。详义见于葛根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