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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剑器舞(第3页)

梨园弟子散如烟,女乐馀姿映寒日。

金粟堆南木已拱,瞿唐石城草萧瑟。

玳筵急管曲复终,乐极哀来月东出。

老夫不知其所往,足茧荒山转愁疾。

剑器舞。

他突然想到了这个名字,脸上多了一丝冷笑。这是公孙家的不传之秘。终唐一代剑术名家辈出,但是却怎么也迈不过三座大山,而这三座大山里的另外两人却没有一个能敌得过那复姓公孙的女子。

“不错,可这又如何?”王若森道,“你留了后手,难道我就不会留后手吗?你跟了那个小子之后,难道把我的事情都忘得一干二净了么?”

莺歌道:“我又怎么会忘,你做事向来细腻,从不喜欢出一丝差错,所以你往往会设下好几道埋伏。我从进来这里的时候,我便已经知道,这屋子里面除了你和我,还有别人,只是我一直都在等,等他出现。”她看着那个突然出现的人,又笑了笑,“王若森,你当真是厉害,除了我,看来还有别的被你那甜言蜜语给骗了的人。”

王若森道:“我从来没有骗过她,而且我也骗不了她,我能想到的事情,她都会比我还要先想到。”他的声音很淡,“她比你有用,也比你厉害多了。”他看向那个一身紫色长袍,手持利剑的女子,脸上是止不住的骄傲。

紫衣女子看着莺歌,“你就是夜莺?”

莺歌道:“没错。”

“你背叛了百鸟。”紫衣女子接着道,“无论是谁,背叛了百鸟都要付出代价,谁都不会厉害。哪怕是你。”剑指向了莺歌,她身上的剑气比起那个离在后面的男人更加强劲了不少,而且更加危险。剑出手,每一招都是最简单的杀招,没有一丝半点多余的动作。她并不像是一个女人,更像是一个杀人的机器,因为在她的招式里面能看到的就只有杀意,像是山海一般的杀意。

莺歌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对手,她往后退着,剑器舞虽然精妙,但是太过于像是舞蹈了,所以也就有着太多舞蹈所有的毛病,那就是太多的虚虚实实。王若森从来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机会,他出手了,同锦雀一同出手,压制着莺歌。贺家三十四剑诡谲多变,紫衣女的长剑杀意激**。莺歌笑了,她丝毫不在意这些,也不在意身上那一道有一道的流着鲜血的伤口,她在意的只有那个人,此时此刻,被关在地牢里面的人。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看来是做不到了,她看来是要先走一步了。她决绝地看着对面的两人,手中的剑握得紧紧的,眼神也是一如既往的坚定。她已经没有任何好遗憾的事情了,因为她已经得到了所有女人都想得到的东西。世间总是公平的,你得到了一些东西,你便要是出一些东西,而且很多情况下,你失去的比你得到的还要多上很多。

外面忽然传来了一阵喧闹的声音,是庄客的,他们大声喊着,然后推开了门。王若森惊讶地看着突然涌进来的人们,脸色一下子变了。莺歌微笑着看着王若森,道:“看来算无遗策的王二公子也会有失算的时候。”

面露寒意的白衣男子,长剑一指,厉声道:“拿下。”庄客们扑了上去,棒子重重地打在莺歌的身上,她手中的剑器也落在了地上。

地牢里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傅光立在那里,站得笔直,他看着外面,看着那些面色狰狞可怕的人们,嘴角上是无畏的笑容,事已至此,他还有什么可怕的。或许他确实有害怕的,但是他不会想,也不敢想。人总是会有弱点。

“哼,那三山镖局的小崽子还说自己是清白的跟百鸟没有勾结,还真是自作聪明。”声音传了过来,落在傅光的耳朵里面,他眯起了眼,但是却并没有惊讶,因为他已经不会在为即将发生的事情有所惊讶了。不管发生什么,都与他再无瓜葛了。

“快走,赶紧走。”

“没想到那小子刚被抓进去,你就忍不住了,居然还想刺杀我家二少爷,你以为你有多厉害,我家二少爷的武功少有人敌,更何况而少奶奶也江湖里一等一等的高手。就凭你那三脚猫的功夫,根本就不够看。”

人影越来越近。

傅光看着被一众庄客一同押过来的,那个偏体鳞伤的人,眼神里是一种怜惜,是一种痛苦难耐,直入心扉的痛苦难耐。但是那人却对着他微笑着,就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般的轻描淡写。

她也被人推了进来,傅光走上前去,接住她,声音里是责备,但更多的却是一种不合时宜的欣喜,“你为什么要这么傻,不是叫你好好地留在段前辈那里等着我回去的吗。你武功又不好,为什么要为了我而冒险。不过就算是这么说你,也没有什么意义,你总是不听我的吩咐,总是喜欢为了我而冒险。”他的声音变得温柔,“你身上受了那么多的伤,为什么还对着我笑,是谁叫你的,痛脸上也要带着笑的。通,就应该哭出来。”

莺歌狠狠地咬了傅光一下,傅光痛的叫了起来,但是神色里却并没有丝毫的痛苦,反而是一种少年人的兴奋,“我让你哭出来,你要我做什么?”

“这里人太多,哭哭啼啼的太难看了。你若是想让我哭,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我在哭给你看。”莺歌微笑着,眼睛里那些阴翳,那些阴郁在这一瞬间都**然无存,有的只有明媚的笑容。

一笑倾人城,在笑倾人国,殊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傅光微笑着脱下身上的袍子给她穿上,“我在这里待了一会儿,这里太冷,而且太脏,你身上有伤,不能沾了脏,我这袍子是干净的。你可以穿着。”他看着一边穿衣服,一边一脸娇笑的莺歌,道,“若是这一次,我跟你,我们能够活着离开这里的话,我们就成亲吧,到时候,你就是我傅家的儿媳妇了。我爹爹一定喜欢你,然后他还会催着你给我生好几个儿子,好能陪着他玩儿。我爹虽然平时十分的威严,但是却是一个老顽童。”他说着,这些话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

莺歌也听着,眼神里面是一种对未来的希冀,和对那年轻人所说的这一切的渴望。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用手指在傅光的手心上写着。那被无数女子传唱过的诗歌,现在正从她的心里慢慢唱起,流到那人的手上。

他们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了,等着那个应该坐上最上面那把椅子上的人。他们期待着那个人的到来,因为他们已经等了很久了。他们都已经老了,若是那个人在不出现,他们很有可能就再也等不下去了。

脚步声自远方传来,很轻,但是他们却听得十分的清楚。他们虽然老了,但是内力却比任何人都要精湛。

那个人已经出现了。

他的身上穿着一件绯红的衣,手里面拿一柄剑。

老人们齐齐地跪了下去,眼睛注视这个年轻人。一袭绯衣的年轻人在他们的注视下走到了那把椅子的跟前,他坐下了,一如很多年前坐在上面的那个人一样,抬了抬手道,“诸位,都起来吧。慕容家不会再想多年以前那样沉寂下去了。爷爷当年没有做到的事情。我会替爷爷完成。你们当年没有完成的心愿,我也会为了你们完成。”

那些早已过了耄耋之龄的老人站了起来,然后在下面的椅子上做好,他们的眼神里面是一种坚定,那是如钢铁一般的意念。

慕容仇看着他们,看着这些曾经跟自己祖父出生入死的兄弟们,微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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