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既敢著作逆书,谋为不轨,一定有主谋的人,还该有羽党助你的人,还不实说吗?”
供:“小子原不愿做这事,实是上帝之命,无奈何,并没有什么主谋之人,哪里还有羽党?现在衣食不充,百分穷困,哪里还有人帮助?叫小子从何处供出呢?”
问:“据你说上帝命你的话,到底他在哪里?如何命你?敢是另有一人暗地里挑唆你吧!”
供:“上帝是上天,如何有人?小子实是蒙上帝时时启迪,常在身边说话,别人不能听闻的。”
刑官们大惑不解,难道会有这等怪事?看来必得动刑了:“你说的都是荒唐之言,明明将主谋、羽党之人不肯供出。夹起来!”夹棍是早经准备好了的,发声喊,便动起了大刑。
夹棍是法定刑具,看起来简单得很,由三根木梃和绳索构成,但威力十分了得,故有“三木之下,何求不得”之说。清律规定,中间一根梃木长三尺四寸,两旁木梃各长三尺,上圆下方,在三根木梃相合之处,各凿成圆窝四个,用绳索穿起。动刑时夹在男性犯人的小腿上,逐渐发力,勒紧绳索,犯人疼痛难熬,只得乱供一气。其结果,往往造成终身残废,甚至胫骨折断,登时殒命。夹棍号称“大刑”,清律规定,人命、强盗等重案方准酌用夹棍,但刑官为逼出他们要的口供,往往滥用夹棍。你看,对疯子丁文斌不是用起了夹棍吗?
丁文斌体质本弱,哪里经得起大刑伺候?有气无力地呻吟着:“小子并没有主谋、羽党,不能供出,实是上帝之命。如今受刑,也是上帝带累的。供不出来了……求松夹,求松夹……”话音未落,就昏死了过去。
杨应琚当然没学过什么司法精神病学,不能科学地解释精神分裂患者的种种症候,但他为宦多年,阅历甚富,类似丁文斌这样的怪人还是有所见闻。对丁文斌所供身边常有旁人听不到的莫名其妙声音这一关键情节,他也宁肯信其有。然而,著作逆书,建国称王,怀恋汉人朝代“大明”、“大夏”,关系非浅,且供证确凿,只能照“大逆”律条严办。
六月初七,杨应琚命结束审讯,当天即缮具奏折两件,向皇帝做了全面的汇报。
第一件奏折叙述拿获、审拟逆犯丁文斌的经过,最后定其罪案:“确查丁文斌建号称王,擅加封赠,伪造宪书、钱式,又敢肆为逆语,目无国法,诚属罪大恶极。”当然应照大逆谋反律凌迟处死,其亲属照律缘坐,就是说或应立斩,或给功臣之家为奴。这是叙述罪案,照律拟罪的官样文章。
第二件奏折才是详加解释何以如此定罪量刑。杨应琚对丁文斌谋反大逆的动机做了如下分析:“臣揆查其情,丁文斌乃一至贫极贱之人,一旦稍习陈言,遂自诩为奇才异能无出其右,因而妄想富贵女色,痴心日炽,结为幻影,牢不可破,则肆其枭獍之心,狼号狗吠,无所不至。”然后,笔锋一转,又说“听其所言,不论何人俱知其妄”。照此说来,丁文斌确系疯人无疑,而且疯病的病因及症状都说得几近科学。但杨应琚如此说,绝无为丁文斌开脱之意,而是想让皇帝确信,丁文斌的供词绝非支吾诈伪,也就是说,他谋反大逆仅只一人而已,确无党羽和主使之人。杨应琚不愧混迹官场多年的老吏。他深知钦办逆案,不容丝毫懈怠马虎,必须办得无枉无纵,结实可靠。把一个精神病患者定为谋反大逆,凌迟处死,分明是最大的冤枉,谈何“无枉”?这是今天讲的话。在杨应琚看来,“无枉”的意思是,不能刑拷太甚,把丁文斌逼得乱咬一气,最后收不了场,到头来自己难辞其咎;“无纵”最要讲究,如果被精明的皇帝看出丁文斌背后还确有巨奸大慝没有审出来的话,这岂能吃罪得起?所以,他解释丁文斌犯罪原由时最下功夫。在这件奏折中杨应琚还不忘向乾隆皇帝建议:“该犯气体瘦弱,亟宜早正典刑。”他担心丁文斌可能挨不到常规司法程序下定拟、批准行刑所需的时间了。
六月十一日杨应琚两件密折及逆犯丁文斌供单一并飞递到京。在第一件奏折折尾,乾隆朱笔批示:“三法司核拟速奏。”对第二件奏折中杨应琚提供的丁文斌业已垂危的情况皇帝极为重视。屈指算来,三法司——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办理再快,刑部钉封文书驰递济南也需旬余,丁文斌一旦等不及,瘐毙狱中的话,一则太便宜他了,再则奸人匪类也不能咸受炯戒,达不到明正典刑的震慑作用。乾隆即命军机大臣寄信密谕杨应琚:“酌看该犯现在光景,若尚可等待部文,则候部文正法;如恐不及待,即照所拟,先行凌迟示众。”
丁文斌果然“不及待”了。六月十四日一早,杨应琚接奉上述廷寄谕旨,即亲赴济南臬司大狱察看,只见丁文斌语塞气短、奄奄一息,于是马上点派济南城守营参将万德、济南知府赵之采布置法场,放出警戒。午时,巡抚杨应琚供出王命旗牌,亲临监决。只见刑场四周万头攒动,观者如潮,八方人众争睹凌迟逆犯的盛况。
凌迟,亦称“寸磔”、“脔割”、“鱼鳞剐”等,俗称“千刀万剐”,清律名之日“极刑”。凌,细也;迟,缓也。凌迟即用零刀碎割,延长行刑时间,使犯人受尽痛苦而死的一种极其残酷的死刑。凌迟适用于“十恶”中的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等罪大恶极的犯人。清律载凌迟之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完肤,然后为之割其势。”《明季北略》详记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八月二十六日在北京闹市凌迟大臣郑郧的情景,大略如下:黎明,脔割之旨乃下,(笔者)与人同往西市(即甘石桥下四牌楼)观刑。时尚无一人,止有地方夫役据地搭厂,竖一有丫之木在东牌楼下。旧规:杀人在西而剐在东也。少停,行刑之役俱提一小筐,筐内俱藏贮铁钩与利刃,时出其刀与钩颖,以砂石磨砺之。辰巳二刻,人集如山,屋皆人覆,声亦嘈杂殊甚。郑郧停于南牌楼下,坐筐篮中,科头跣足。少顷,从人丛中舁之而入,遥望木丫,尚闻其“这是何说者”连词。于极鼎沸中,忽闻宣读圣旨,结句声高:“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刽子手百人,群而和之,如雷震然,人尽股栗矣。炮声响后,人皆跂足引领,顿高尺许,拥挤之极,亦原无所见。下刀之始,不知若何。但见有丫之木,指大之绳勒其中。一人高踞其后,伸手垂下,取肝、腑二事置之丫颠,众不胜骇惧。忽又将绳引下,而郑鄤之头突然而兴,时已斩矣。则转其面而亲其木,背尚全体,聚而割者如猬。须臾,小红旗向东驰报,风飞雷走,云以刀数报人大内也。午余,事完。天亦暗惨之极。归途所见,买生肉以为疮疖药料者,遍长安市。
丁文斌终于如乾隆所愿“明正典刑”了,当人们看到一个形容猥琐的疯子神情麻木地被千刀万剐时,该当有何感触,究竟从中吸取了什么教训呢?不敢妄言,只能留给读者诸君去体味了。然而‘,确有一个人将为此事而深受触动。
他就是原任江苏学政、现任江苏巡抚的庄有恭。乾隆十八年六月二十一日,庄有恭在泰州舟次跪接一道廷寄,皇帝在密谕中就庄有恭曾收受丁文斌献书一事严厉饬责说:“丁文斌所着逆书内,大逆不道之言甚多,庄有恭既经接收,何以不具折奏闻?又不即将该犯拿究?”庄有恭一下子觉得脑子一片空白,天哪!什么时候接收过丁某人的逆书呀?这丁文斌到底是何许人也?他搜遍了记忆中的每一个角落也想不起,更哪里找那大逆之书?冥思苦想了一天一夜,状元郎总算想起来了:乾隆十四年(1749年)按试松江,一日忽听轿外人声喧哗,分明是在呵责什么人。庄有恭忙问,回称是个疯子拦轿。庄有恭近视眼,待取出眼镜隔轿窗望去,只见一个人蓬头垢面,衣裳褴褛,正跪在轿前献书。取过书随手翻阅,上面满是污垢,内容不过是些剿袭经典的陈词滥调,惟独后有“丁子日”云云。庄有恭心想,如此一个龌龊不堪的人竟妄自称许“丁子”,必是疯子无疑。随手把书弃置一边。时隔四年,庄有恭早把这件事丢到爪哇国了,现经严旨催问,联想到“丁子日”,方才恍然大悟,皇上指的必是此人此事。
庄有恭据实缮折,奏明疯子献书的经过,至于所献之书,“实不知破簏败箧中果存此册否?容臣回署细检,如得之,当即缄封进呈”。乾隆穷追不舍,在庄折折尾朱批:“此奏又属取巧。细查书来,不可终归乌有!”庄有恭六月二十五日三更回署,即亲自翻箱倒箧,搜寻三日,终归还是乌有,只好自请交部严加治罪。皇上则认为庄有恭“故纵逆罪”,且“狡诈为鬼蜮伎俩”,命照他学政任内俸禄、养廉数目加罚十倍银两。这个“加罚十倍”岂是小数,十四年后,即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七月庄有恭病故,身后仍有罚赔未完银六万余两待家属亲族偿还,总算皇恩浩**,乾隆命“加恩宽免”,才了却了这笔陈年旧账——此是后话,当时庄有恭则实实在在地对皇上感激涕零,声泪俱下。追查庄有恭接收丁文斌献书、昏愦纵逆这件事时大部分谕旨都是通过内阁明发的,乾隆如此小题大做,绝不仅为警戒一个庄有恭。
当然比庄有恭更倒霉的还大有人在,作为谋反大逆正犯的亲属,丁文斌之兄丁文耀、侄丁士麟、丁士贤照律缘坐,本应立斩,经皇帝加恩,改为斩监候,秋后处决;丁文斌的另外两个侄子丁士良、丁士信未满十六岁,照例给功臣之家为奴。还有看过逆书的徐旭初及蔡先生、王先生,自然难逃法网。徐旭初有名有姓,很快拿获归案,王、蔡两位,丁文斌也忘了名字,捕人时则颇费周折。蔡姓之人很快认定了,叫蔡颖达;而家住丰乐桥又姓王且年貌相类的竟有两个:一系王士照,一系王素行,看过逆书的究竟是谁,一时搞不清,索性一齐捕了来。经过一番质询,王士照被开脱了,王素行以见逆书并不检举,照律打一百板子,流放到三千里之外烟瘴之地。蔡颖达和徐旭初很侥幸,因为他们是在乾隆十五年前尚未添入“逆语”时看的,所以定为“混看杜撰邪书”,照律杖八十。徐旭初系武生,因此衣顶也被革去。
四十五年之后,乾隆皇帝崩逝,嘉庆皇帝开始亲政,遂降旨凡前此“书词狂悖案”内照大逆律缘坐的犯人一律开释。被叔叔丁文斌株连的四个侄子士麟、士贤、士良、士信都还活着,有的在充军之所,有的为人家奴,圣天子雨霖普降,他们终于重获自由。年轻时挥泪诀别,谁承想还有白首重逢的一天呢?
疯子丁文斌虽然被处以极刑,但与前此因献诗而被杖毙的王肇基一样,下自地方官吏,上至乾隆皇帝,还是承认他们确有疯癫之状。二者刑罚之所以有轻重之别,是因为丁文斌查有“悖逆实迹”,而王肇基不过“无知妄作”。丁文斌案发生之后,各地加强了对患有精神疾患的文人的管束,疯汉文字狱案呈上升趋势。至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刘德照逆帖案发生,情况又为之一变。
刘德照原籍直隶,后流寓山东濮州,家有妻子及年纪尚幼的子女三人。因年景荒歉,家中又遭火灾,穷苦不堪,靠推小车为生,不久,害眼病彻底断了生计。这个人看过一点子平书,就胡乱写了一张叫《春秋建论词》的字帖,原想到京师献上,没准儿能赏个几十两银子。谁承想刚走到德州就叫署理山东巡抚白钟山拿获,搜出字帖,白钟山看又是一个疯子自投罗网,就以其“迹类疯狂”奏闻。但很快又在刘德照家中搜出另外几张字帖,写着“兴汉兴明”、“削发拧绳”之类有反清政治意味的话。情况报上去,乾隆很震惊,为此特向各省督抚发下谕旨,开首先说近来督抚往往以迹类疯癫奏请杖毙完结,若仅只词语不经,妄言灾祸,或生事地方,訾议官长,则杖毙已足蔽辜,接下去引刘德照一案,词气就严厉起来:“如讪谤本朝,诋毁干犯,则是大逆不道,律有正条,即当按法定拟,明正典刑,妻子缘坐,不得坐以疯癫,曲为原解,仅予杖毙。”刘德照自然难逃凌迟、妻子缘坐,为他“曲为原解”的巡抚白钟山也受到严旨训斥。
此后审鞫疯汉“逆案”也就有了固定的程序,极少见仅予杖毙的,更少见为这些可怜的罪犯亲属开脱的。乾隆四十年(1775年)有个粗知文墨的江西人王作梁给人写信,到信尾竟不书乾隆纪年,怎样写呢?这个老表还有一个名字叫王坤治,他一时痰迷心窍,就写了“坤治元年”。被人告到官府,江西巡抚海成亲自提审,向皇上奏称“该犯语言颠倒,全无伦次,疯邪无疑;但该犯书符写怪,妄称年号,不法已极,未便因疯曲贷,请照大逆律办理”。王作梁即王坤治及其亲属就这样被办理了。
在科学尚未昌明的古代,如何确认是否系真正的精神病患者是比较困难的。虽有煌煌谕旨,不得轻易“坐以疯癫”,一旦碰到具体案件,还是难于做出判断。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福建有一个叫林时元的疯子因投递一张字帖被捕,闽浙总督杨廷璋亲加刑讯,让他解释字帖上所写“孔子张天师杨家府杨老令公龙翁龙母”是什么意思,林时元供称,有的是“梦中告知”,有的是“戏场看见”。杨廷璋据实上奏,乾隆大怒,降旨申斥杨廷璋说:“林时元如实系疯狂,自当不省人事,何以逐条登答,俱能圆融解说?”杨廷璋吓坏了,连忙又提林时元严加刑讯,然后顺着皇上的口气覆奏说:“该犯茹刑之下,亦知痛苦呼号,则诚非不省人事者可比。”刚愎自用的“圣主”断定疯子就当永远“不省人事”,开始还算明白的“能臣”一经点拨立即也自认胡涂,这君臣二人一起串演的审鞫疯汉文字狱的一出严肃正剧真令人啼笑皆非。
乾隆践踏封建统治常规,较之雍正有过之而无不及。荒唐残虐的疯汉文字狱雍正朝未曾出现,乾隆朝却比比皆是。患有精神疾病的底层文人,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他们笔之于书的文字连自己都解释不了,乾隆偏偏要拿来治罪,轻则当众杖毙,重则凌迟处死。这不仅无视封建法制,也违背人之常理,是对人性的最野蛮、最粗暴的践踏。
但毕竟还有个别大臣良心未泯,他们虽不敢为“逆迹”昭然的精神病患者辩解,但觉得被这些疯子带累的家人亲属则太无辜也太悲惨了。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在连续发生数起疯子文字逆案后,负责刑名事务的湖南按察使五诺玺给皇帝上了这样一件奏折,先说定例疯病之人责成亲属报官,由官府亲发锁铐交其亲属锁禁,立法已属周备。但例内专为疯病逞凶者而言,“更有一种粗知文义,赋性不顺,少因失意之事,始而佯作疯狂,继则疯迷罔悟,忽明忽昧,信口妄言,如醉如痴,任意书写,或捏造妖言,或逞其梦呓,事发到官,在本犯予以极刑,固所应得,而牵涉亲朋,缘坐家属,株连颇多”。接下去五诺玺说,这类疯犯不同于真正疯狂凶悍之人,其行迹虽然并无凶悍之状,而流毒更甚于行凶之人,请嗣后责成保甲、牌头、户首,留心稽查,应与疯狂之人“一律报明地方官,置备坚实链铐,严行锁固,谕令亲属人等不得给与纸笔,任其混写”。在五诺玺之前,原任湖南巡抚、调任吏部尚书的陈宏谋也呈进《请锁锢疯人折》,用意也在疯人因文字获罪,罪止自身,不宜株连家人亲属。乾隆还是接纳了他们的意见,命传谕各省督抚:“向来此等疯人病发,原定有严加约束之例,但行之日久,地方官不能实力风行,以至旋锁旋释,甚至任其拨弄笔墨,滋生事端,而匪人中实系丧心病狂者以转借词疯病,冀为玩法,于风俗人心甚有关系!嗣后遇有此等疯病之人,应预为严行看守防范,毋得稍有弛懈。”“于风俗人心甚有关系”一语道破了乾隆之所以制造一连串荒谬绝伦的疯人文字狱,原因就在于他郑重其事地把疯人荒诞不经的文字视为国家社稷和世道人心之大害。五诺玺、陈宏谋陈奏之后,疯人文字狱虽有减少,但远远不能绝迹。
随着乾隆盛世的落幕,历史上这残酷办理疯人文字狱案的最黑暗的一页总算翻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