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利益之德与道义之德
【原文】
和大怨必有余怨,焉可以为善?
是以执右契而不以责于人。故有德司契①,无德司彻②。
夫天道无亲③,恒与善人④。
【注释】
①有德司契:讲利益之德的人会格外讲究恩怨功过的凭证记录。司契,掌握着(恩怨功过)的凭证记录。
②无德司彻:讲道义之德的人则主张彻底消除恩恩怨怨。
③天道无亲:天道伦理讲的是情深义重。无亲,情义上相亲相爱、相濡以沫。
④恒与善人:一定与善良的人心灵相通。与,与……相通。
【译文】
调解深重的怨恨,必然会有余留的怨恨,这哪里算得上好办法呢?
因此,有“道”的圣人(根本不去与人结怨),有如拿着借债的契据存根,却并不向人索取偿还。有“德”的人就像掌握借据的人(一样宽容大度),没有“德”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一样苛刻计较)。
自然的规律是没有偏爱的,总是帮助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