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原文】
孟子曰:“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穿逾之心①,而义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无所往而不为义也。士未可以言而言,是以言恬②之也。可以言而不言,是以不言餂之也。是皆穿逾之类也。”
【译文】
孟子说:“人都有恻隐之心,把这种心推广到自己同情心不足的地方,也就是仁。人都有羞耻心,把这种羞耻心推广到那些本该感羞耻而没感到羞耻的地方,也就是义。人能够把不危害别人的心思扩充开来,仁就很多了。人能把不想当小偷的心扩充开来,义也就很多了。能把不愿接受卑贱称呼的心扩充开来,干什么事情都能符合道义。不能说话却找话跟他说,用话套他的话。可以跟他说话却不说,是想用不说话套他的话。这些行为跟小偷差不多。”
【注释】
①穿逾之心:盗窃之心。穿,钻洞。逾,翻墙。
②餂:探取,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