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原文】
万章曰:“尧以天下与舜,有诸?”
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
“然则舜有天下也,孰与之?”
曰:“天与之。”
“天与之者,谆谆然命之乎?”
曰:“否,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曰:“以行与事示之者,如之何?”
曰:“天子能荐人于天,不能使天与之天下;诸侯能荐人于天子,不能使天子与之诸侯;大夫能荐人于诸侯,不能使诸侯与之大夫。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曰:“敢问荐之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如何?”
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1],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2]。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
【注释】
[1]南河:古称黄河自潼关以上北南流向一段为西河,潼关以下西东流向一段为南河。[2]中国:此指国都。
【译文】
万章问:“尧把天下交给舜,有这回事吗?”
孟子说:“不,天子不能把天下交给他人。”
万章说:“那么,舜拥有天下,是谁给他的呢?”
孟子说:“上天给他的。”
万章说:“上天给他的,上天恳切地告诫他吗?”
孟子说:“不,上天不说话,只是用行为和事实来示意罢了。”
万章说:“用行为和事实来示意是怎么回事呢?”
孟子说:“天子能向上天推荐人,却不能叫天给与他天下;诸侯能向天子推荐人,却不能叫天子让他做诸侯;大夫能向诸侯推荐人,却不能叫诸侯让他做大夫。从前,尧将舜推荐给天,天接受了;又将他公开向老百姓介绍,老百姓接受了;所以说,上天不说话,只是用行为和事实来示意罢了。”
万章又说:“请问,向上天推荐,上天接受了;向百姓介绍,百姓接受了,何以见得呢?”
孟子说:“尧派舜去主持祭祀,一切神灵都来享用,这就是上天接受了;派舜去主持政务,政务治理井井有条,百姓满意安居乐业,这就是百姓接受了。是上天把天下交给了舜,是百姓把天下交给了舜,所以说,天子不能把天下交给他人。舜辅佐尧二十八年,不是人力所能办到的,这是天意。尧去世后,守孝三年完了,舜到南河以南回避尧的儿子,天下的诸侯来朝见天子的,不去见尧的儿子而去见舜;诉讼的人,不去见尧的儿子而去见舜;歌颂的人,不歌颂尧的儿子而去歌颂舜,所以说这是天意。这样,舜才回到国都,登上了天子的座位。如果先住在尧的宫廷里,逼迫尧的儿子让位,这就是篡夺,不是上天给的了。《太誓》说过:‘上天所见事物,依从百姓眼睛所见,上天所听语言,依从百姓耳朵所听。’说的就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