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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案(第6页)

“噢,上帝啊!圣母保佑吧!是什么会飞的野兽把她给抓走了!我再也看不到她了!”

“哎,别泄气,”阿其说,“咱们能找到她,别泄气。”

“有你这句话,上帝一定会保佑的,阿其·斯蒂尔曼!”她抓住阿其·斯蒂尔曼的手,真心诚意地吻着。

那个新来的彼得森用讥讽的语气在弗格森尔耳边悄悄说:“演技不错,能找到这块地方。不过,用得着跑这么老远吗?随便找块地方不也一样吗?”

弗格森尔对这种玩笑话不以为然。他急切地说:“你是不是想说那孩子没来过这儿。那么我对你说,那孩子是来过!如果你想要个说法……”

“好了!”斯蒂尔曼叫了起来,“来,大家来看!一直在咱们鼻子底下,可我们就是没看出来!”

大家一窝蜂拥到据说是孩子坐过的地方,一双双满怀希望的眼睛使劲盯住阿其手指的地方,想看清楚他到底指的是什么东西。不到一会儿,众人都发出了备感失望的叹息声。帕特·利雷和汉姆·桑德韦奇异口同声地说:

“没有?你们把这叫做什么也没有?”他的手指在地上慢慢地移动,勾勒出一个形状。“这儿——你们还没看出来吗?这是英云·比利的痕迹,就是他带走了孩子!”

“感谢上帝!”那母亲喊道。

“拿走灯笼,我已经辨出方向来了,跟我来!”

他跑了起来,在山艾树丛中穿行了三百码,消失在一片沙丘后面。众人奋力赶上时,看到他正在等着。十步以外是一个用破布和旧马垫子搭成的一个歪歪斜斜,黑黝黝的小棚子,棚子的缝隙中泻出一丝昏黄的光线。

“您先走,霍根太太。”那年轻人说,“您应该第一个进去。”

大家跟着霍根太太走到棚子跟前,他们都看到了棚子里头的景象。英云·比利坐在地下,孩子就睡在他身边。母亲发疯似地把孩子搂在怀里,又拥抱了阿其·斯蒂尔曼,两行热泪流下了她的面颊。她泣不成声,断断续续的话语像金色的溪流奔涌而出,倾诉着她的感激之情。这一阵热情让那个爱尔兰人感到心中暖洋洋的。

“十点钟的时候,我在那儿发现了她。她在露天地里睡着了,好像是累坏了——小脸儿湿漉漉的,我猜她一直在哭。于是我把她抱到屋里来,给她吃了点东西,她饿极了——后来又睡着了。”

孩子的母亲千恩万谢,她放下平日的架子,高兴地拥抱了比利,称他是“微服私访的天使”。如果他是天使的话,那他真要化装了。他的穿着打扮也太对不起“天使”这个称号了。

凌晨一点半钟,寻找孩子的大队人马唱着《约翰尼回家开步走》涌进了屯子,他们甩着灯笼,一边喝酒一边往前走,最后聚集在酒店,一直闹到天亮。

6

第二天下午,屯子里的人依然热情洋溢,心潮澎湃。一个仪表出众、气度非凡的外国要人来到酒店,登记时用的是令人敬畏的名字:

夏洛克·福尔摩斯

这消息一下子从一幢木屋传向另一幢木屋,从一座矿井传向另一座矿井。人们纷纷扔下工具,争先恐后地赶到那个万众瞩目的地方。一个路过屯子北头的男人向帕特·利雷大声嚷嚷着报信,而帕特·利雷的矿井紧挨着弗林特·布克纳的矿井。听到喊声的菲特洛克·琼斯看来不大舒服。他喃喃地自言自语:

“夏洛克大叔!他怎么偏在这个时候……”他发了一会儿呆,又自言自语地说,“不过,怕他干什么?谁都知道他的招数,除非他事先全面策划一番,摸清了线索,再雇些人按照他的指示办事……可是这一次什么线索都不会有,——既然如此,他还能看出什么来呢?他什么也看不出来,现在已经万事俱备。假如我冒险延期的话……不,我不能这样冒险。弗林特·布克纳今天夜里一定要下地狱。”这时,又有一个问题冒了出来。“今天晚上夏洛克大叔也许想跟我聊聊家常,八点钟前后我必须在屋子里呆上一两分钟。我怎么能躲过他呢?”这件烦心事让他绞尽了脑汁,最后他终于找到了解开难题的办法。“我们一起去散步,然后我让他在路上等一分钟,这样他就看不到我干什么了。甩开一位侦探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你做准备工作的时候,让他跟你在一起。对,这是最保险的了——我要带着他。”

“瞧他的脑袋!”弗格森尔满怀敬畏地说,“我的天哪!瞧那脑袋长的!”

“谁说不是!”铁匠也带着深深的敬意,“瞧瞧他的鼻子!再瞧瞧他的眼睛!真是般配!”

“看他那苍白的脸色,”汉姆·桑德韦奇说,“那可都是想事想的,想事的人才有这种脸色哪。妈的!像咱们这样的人怎么能知道人家的心事啊。”

“别说不知道人家的心事了,”弗格森尔说,“就说咱们自己吧,咱们天天想的那点破事还算个事儿吗?”

“没错,威尔斯·法戈。看他皱着眉头呢——他正想得入神呢——就算藏得再深也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啊。他想通什么了。”

“嗯,就是这样的,没错。比如说——哎,瞧他都入了神了,样子怪可怕的——脸色铁青——死人的脸也不过如此啊。”

“阁下,这可是谁都没有的本事啊!是从娘胎里带来的本事。听说他都死过四回了,都有真凭实据。三次是该着,一次是飞来横祸。我听说当时他身上那股味道湿乎乎,冷冰冰的,和坟地一个味。他——”

“嘘!瞧他!瞧——他把拇指搁在大脑门这一边,食指搁在那一边,准是想得很辛苦啊,信不信?要不拿你那件衬衣打个赌?”

“我信。现在,他仰头盯着天花板,还慢慢地捋胡子呢,还——”

“现在他站起来了,把左手指头跟右手指头放在一起掐算。看见了吗?先碰的是食指——接着是中指——接着是无名指——”

“不动了!”

“瞧他还是皱眉头呢!现在还没理出头绪来。所以人——”

“笑啦!——笑得跟笑面虎似的——别的手指头都用不着了!他想好了,伙计们,他肯定是想好了!”

“哼,我信!但愿我不是他算计的那个人。”

福尔摩斯先生把一张桌子搬到窗前,背对着这帮密探坐了下来,开始写字。密探们从窥视孔那儿收回目光,点上烟斗歇口气。一边吞云吐雾,一边聊着天。弗格森尔果断地说:

“威尔斯·法戈,你说过的话,就这一句最明白。”杰克·派克说,“昨天夜里那件事,要是他在,还不是轻而易举?”

“嘿,当然了,可不是轻而易举么!”弗格森尔说,“要是他在,咱们就能见识真正的科学性了。有学问——实实在在的学问——顶尖的学问,没人能比得上,你说是不是?阿其也不错,他从来没让别人比下去过。不过,他的本事只不过是眼力,眼尖得跟猫头鹰似的,要让我说,这本事只不过是飞禽走兽一类的本事,不必飞禽走兽高,也不必飞禽走兽低,这种本事是百里挑一,可这里头没学问。要说厉害和神奇,那他就没法和这位比了。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来告诉你他会怎么干。他会路过霍根家门口,瞟一眼——就那一眼就行了。难道这就把什么都看出来了?正是,阁下,而且是看得点滴不漏。别看霍根家在那儿住了七年,可还没他知道的多呢。然后,他会坐在那孩子的**,不慌不忙地跟霍根太太说话——这么着吧,汉姆,就当你是霍根太太。我问,你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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