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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案(第3页)

想一想这件事到底有多复杂!就算发通缉启事,可通缉对象已经没有了,就算我要通缉,也惊动不了他。我左思右想也想不出一个好办法,想得我头昏脑胀。“新近在丹佛售出一处产业,并在墨西哥购进矿山的先生如能将他的地址告知——”(告知谁呢,母亲!)“我们将向他解释:一切纯属误会,我们请求他原谅,并以某种方式赔偿他所受到的损失。”您看,他一定会以为这是一个陷阱。当然了,谁都会这样认为。假如我说,“目前已知被通缉者不是他,而是另外一个人——这人曾经用过这个姓名,后来出于某种原因隐姓埋名。”这有作用吗?这样做只会让丹佛人如梦初醒,说一声“啊哈!”他们会记起那笔令人生疑的美元现金交易,质疑道:“假如他不是那个被通缉者,干吗要跑呢?——是心虚了吧!”如果我找不到他,他就会在一个本来没有染上污点的地方被弄得臭名远扬。您比我更有头脑,帮帮我吧。

旧金山,1898年6月28日

您已经知道了我怎样从科罗拉多到太平洋沿岸的各州搜寻了一遍吧!有一次我就差一点就追上他了。说起来,我还有一次和失之交臂。那是昨天在这儿发生的事情。我在大街上突然嗅到了他刚刚留下的踪迹,顺着这踪迹跑到了一家低档旅馆。这是一个得不偿失的错误,连狗都不会这样干,不过我毕竟不完全像狗,在激动的时候也会做和人一模一样的蠢事。他在那个旅馆里曾经住了十天,现在我基本上有了个大概的了解:在过去的六到八个月里,他从不敢在一个地方呆得太久,总是不停地迁徙。我能理解这种心情!我也知道这种生活的感觉。他还用着九个月前我差点儿追上他时用的那个名字——“詹姆斯·沃克”。他从希尔沃·古其出逃以后就用这个名字。他胸无城府,并没有取花哨假名字的嗜好。透过并不刻意的伪装,我很容易就认出了他的笔迹。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人,并不善于弄虚作假。

旅馆的人说他刚出门,没有留下联系地址,也没说要到哪儿去。当旅馆伙计要他留下联系地址的时候,他看来有点儿惊慌失措。他随身并没有带什么像样的行李,只有一个廉价的旅行箱。他就那样提着箱子步履蹒跚地离开了旅馆——“真是个节省的老头儿,也不恋家。”“老头儿!”我想如今他是老了。我再也听不下去了,只在旅馆呆了一会儿。我就开始循着他的踪迹紧追,一直追到码头。母亲,我刚到码头的时候他乘坐的那艘冒着黑烟的汽船才刚刚消失在地平线上!假如一开始我走对方向的话,就能节省半个钟头了。如果我搭乘一艘快艇,就很有可能赶上那艘开往墨尔本的汽船。

加利福尼亚希望谷1900年10月3日

您抱怨得有理。“一封信管一年”是太少了,我当然承认这一点。不过,您想想要是一个人除了倒霉就无事可写的时候,他怎么可能写得出来呢?真的没人能写得出来,我真为此伤心。我曾经跟您说过——如今想起来好像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我在墨尔本没有找到他,以后几个月里又走遍了整个澳大利亚,终归徒劳无功。

后来,我跟踪他到了印度,在孟买又差一点碰上他;接着又跟踪他到了印度各地——巴罗达,拉瓦尔品第,勒克瑙,拉合尔,坎普尔,阿拉哈巴德,加尔各答,马德拉斯——唉,几乎到处都去了。周复一周,月复一月,风尘仆仆,汗流浃背——差不多总能发现他的踪迹,有时候眼看就能追上,但我却从来没有追上过他。后来辗转到了锡兰,又到了——先不去管它。以后我慢慢都会写信告诉您的。

我跟着他又回到了加利福尼亚,去了墨西哥,再回到加利福尼亚。从那时起,我跟踪他跑遍了全加州,从元旦一直跑到一个月以前。我差不多敢肯定他在离希望谷不远的地方。我跟踪他到距这里三十英里的一个海角,可是又失掉了线索,我想是有人用马车把他接走了吧!

如今我正在休息——在追踪多年仍失掉线索后,稍微放松一下。母亲,我累得要死,精神萎靡不振,有时难过起来,几乎丧失希望。不过,这个小屯子里的矿工都是些好小伙子,长期以来,我已经适应了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那种乐观向上的精神催人振奋,让我忘记烦恼。我在这儿已经住了一个月,同屋的是一个名叫萨姆·希里尔的小伙子,他大概二十五岁,是他妈妈的独生子——这点和我一样。他爱母心切,每星期都给她写信——这点和我不太一样。他生性腼腆,在智力方面——怎么说呢,他不是个有独立见解的人。不过这不重要,他人品不错,很有人缘,能和像他这样的人聊天、交朋友,是一件令人满足而又轻松惬意的事情。我多么想让“詹姆斯·沃克”也能和他聊聊。他当初也有那么多朋友,也喜欢交游。这又使我想起最后一次看到他时的那副可怜的样子。这场面一次又一次的浮现在我眼前。就在那样的时刻,我竟还利用道义的力量,接二连三地驱赶他,多么可悲呀!

希里尔的心肠比我好,我想,他的心肠比这儿的所有人都好。因为他是这个屯子里的害群之马弗林特·布克纳惟一的朋友,也是弗林特惟一与之交谈而且允许与他交谈的人。希里尔说,他知道弗林特的来历,正是由于不幸他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所以,我们应该尽量善待他。我听外头人谈起希里尔,都说如今只有这个胸襟开阔的人才能容得下弗林特·布克纳这样的人。我想,这句话会让您了解萨姆的为人,比我唠唠叨叨描述半天更能说明问题。有一次我们在一块儿聊天,他说了一段话,大意是:“弗林特和我谈心时,他会把满肚子苦水倒给我——我猜,如果他不经常倒一倒苦水的话,他就会发作。在这儿的男人里面,阿其·斯蒂尔曼的愁事最多——看起来特别老相。多少年来,他没有过一天舒心的日子!他不知道什么是好运气,也从来没碰上过好运气。他还说他在这个地狱呆烦了,恨不得下另外那个地狱。”

4

只要有女士在场,真正的绅士就绝口不谈事情的真相。

这是十月上旬一个清新宜人的早晨。丁香花和金莲花沐浴着秋日的艳阳,绽放着光彩,咱半空中显露出它们美丽夺目的容颜,这是慷慨的大自然为那些没有翅膀的生灵架起的一座仙桥。这些生灵竞相在树梢结巢,常在那里聚集。顺着一望无际、布满荆棘的斜坡,落叶松和石榴树像燃烧着的紫色和蓝色的烈焰;落英缤纷,飘浮着醉人的芳香,让人目眩神迷。在虚空深处,一根孤寂的食管安睡在静止的一侧;主宰四野的是沉寂、宁静与和平之神。

致《共和党人》编辑:

贵城的一位公民向我询问有关“食管”的问题,我希望能通过您来给予答复。这样做是为了让这个问题广为人知,给我留下一点儿写作的时间,就同一问题我已经回答过许多次,占用了不少我应有的休假时间。

我最近发表了一个短篇,正是在这个短篇中我用了“食管”一词。平心而论,我是希望什么人为这个词绞尽脑汁——说实话,这正是我的用意所在——没想到效果超出了我的预料。“食管”受到了心怀鬼胎和天真无邪这两方人士的共同关注,而我本来只想吊吊天真无邪者的胃口——天真无邪和轻信的人。我预料到这些人中会有个别的人写信来问我,这倒不会给我添多少麻烦。可是,连聪慧博学之士都找上门来要求解释疑惑,这倒是我没有料到的。无论如何,这已是既成事实,现在是我出来讲清楚,答复疑问的时候了——但愿我能办得到,因为写回信对我来说不会使我从中体味到多少乐趣,也不是一种休息方式。如果能够体谅我的苦衷,我将附上两封质询信。第一封是菲律宾的一位公职人员写来的:

亲爱的先生,我刚刚读了您的新作《案中案》的第一部分,我非常喜欢这篇小说。在《哈泼氏》杂志一月号第264页第四段,这篇小说写到:“在虚空深处,一根孤寂的食管安睡在静止的一侧。主宰四野的是沉寂、宁静与和平之神。”这里有一个词我难以理解,就是“食管”。我手头仅有的工具书《标准辞典》没有对这个词作出解释。如果能在您百忙之中抽空澄清此词的含义,我将感到非常高兴,因为我认为这一段写得很美,动人心弦。您也许觉得这个要求愚不可及,那就请体谅一下我蛰居吕宋岛北部,书笥匠乏的苦衷吧。

你真诚的读者

菲律宾南伊罗戈省圣克鲁兹

1902年2月13日

您注意到了没有?这段话只有这一个词让他感到费解,说明原来迷惑读者的意图在这一段中被不留痕迹地掩盖了。我本想让这段话读起来貌似真实,现在看来已经奏效了。我还想让这一段感情充沛,动人心弦。瞧,您自己也能看得出来,这段文章确实引起了这位公职人员的兴趣。啊,假如当初删去了这个故弄玄虚的字眼,我定能大获全胜!这段文字就会水乳交融地渗入每位读者的感性世界,而不会留下任何猜疑。

另外一封信是新英格兰一所大学的教授写来的。这封信里有一句我忍不住要删去的俗话,幸亏他不在神学系任教,因此也没什么关系。

亲爱的克莱门斯先生:

“在虚空深处,一根孤寂的食管安睡在静止的一侧。”

我平常不怎么看期刊上的文学作品,不过,我刚刚在这份过期杂志上拜读了您的大作《案中案》,不胜愉悦,获益匪浅。

可是,这个“食管”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食管我自己倒也长着一条,可是它既不安睡在空中,也不安睡在其他地方。我的职业是和文字打交道,所以,一看到“食管”这个词,我就非常感兴趣。不过,正如我年轻时候的一位朋友所说,如果我能把这个词解读出来,“就会和始作俑者一道被千夫所指。”到底是您开了个玩笑,还是我才疏学浅呢?

如果仅限于你我之间讨论的话,我对耍弄了这位先生感到抱歉,不过,出于自尊我不能明说。我写了一封信告诉他这是一个玩笑——这也是此刻我对斯普林菲尔德的读者要讲的话。我告诉他细细读一读整个段落,你就会发现其实每个细节都没有什么意义。我建议斯普林菲尔德的读者也这样看。

我已经做了解释。我表示歉意——部分的歉意。目前我打算不再这样做了。请不要再向我提问,让那根食管休息休息——就在原来那个静止的一侧休息吧。

马克·吐温

纽约,1902年4月10日

(编辑部文章)

一月和二月在《哈泼氏》杂志上连载的《案中案》是诙谐派侦探小说的精品。由于手法圆熟,强烈的戏剧性因素深藏其中,令人难以察觉其奥妙所在。不过,在本刊二月号上第一次出现误解之后,就不应该继续以讹传讹了。最能完整表现克莱门斯先生那令人赞叹的技巧,并体现读者们粗心大意的那个段落如下:

马克·吐温的玩笑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不禁使人想到他写的那个令人肝肠寸断的洞穴男子的故事,他对那个人物的描写极为严谨。先是描绘景色,那荒凉孤寂的景色以及所有的场面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然后,作品描述了人物的超凡气质,不经意地提到他右手的拇指搁在鼻侧的动作。接着,作者又描写主人公的右手五指依次伸开,表现了他风度高雅和彬彬有礼。偶尔还提及他的左手大拇指碰到右手小指的动作——如此等等。想到他以前在一份当年的杰出刊物《银河》上发表的文章,马克称从来没有人识破过那个玩笑,这种说法能说是明智之举吗?如果我们没有记错的话,这个令人惊诧的陈年玩笑的根子应该到马克曾经呆过的内华达去找,他在那儿做过报纸编辑。毫无疑问,马克·吐温的跳蛙就比其他的青蛙身子重了很多。

时间是1900年,地点是希望谷的一个远离埃斯梅拉达地区的银矿屯子。这是个十分偏僻的地方,山高水远,开发的时间不长。居住在这里的人都把它看做开矿发财的地方——这财到底能不能发,只要一、两年便可见分晓。说到居民,这屯子里有大约二百个矿工,一个白人女子和她的孩子,几个开洗衣房的华人,五个印第安女人,十来个漂泊四方的印第安男人。他们穿着兔皮袍子,旧皮帽子和罐头盒做的项圈。这屯子两年前才出现,所以这里没有磨坊,没有教堂,也看不到报纸。迄今这里还没有过什么重大发现,外界对这里也一无所知。

山谷两侧群山环绕,有三千英尺高,七零八落的小木头房子在狭窄的谷底排成一字长蛇阵。一天里,只有中午时分阳光才会草草地光顾一下。这屯子有两英里长,一座座小木屋彼此拉开距离。酒店是这屯子里惟一像点样子的房子,也可以说是惟一的房子。它处于屯子中心,是居民们夜间消遣的地方。他们能在这里喝酒,玩纸牌和多米诺骨牌,也玩台球。那张台球桌伤痕累累,横七竖八地粘满了橡皮膏,有几根缺皮裹头的球杆,几个刀削的球一滚起来就发出喀啦啦刺耳的响声。这些球从来就不一点点慢慢地滚,而是忽地一下停下来,就坐在那儿不动弹了。还有残缺不全的的计分用的白粉板,中间凸出一块硬石头,一局能赢六分的人可以免费从柜台上拿一杯酒喝。

现在菲特洛克已经当了一个月的仆人,弗林特·布克纳对他的欺侮和凌辱一步步地在蚕食着他柔弱心田里一点点剩余的勇气。这种伤害使他苦不堪言。如果这种苦难更深一些,超出一个男人所能承受的极限,或许他会突然爆发,用语言或者行动来求得解脱。善良的人们想帮助菲特洛克脱离困境,他们想方设法让他离开布克纳。可是,这个小伙子一听到这种想法就吓得心惊胆战,说他“不干”。帕特·利雷劝他说:

“你离开那个混蛋到我这儿来,别怕。我会照顾你。”

那男孩眼含热泪千恩万谢,但战战兢兢地说他“不能冒险”。他说弗林特在夜里什么时候会抓住他,然后——“啊,利雷先生,一想到这儿我就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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