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跳下车,环顾着这片生机勃勃的工地,心里头也是一阵满意。
“陈叔,刘叔,辛苦二位了。这人心齐,泰山移,有大家伙这股子干劲,咱们的厂子,想不火都难!”
刘大海也凑了过来,抹了把额头上的汗。
“那是!现在不光咱们两个村,连周围好几个村子的人,都跑过来问,咱们厂还招不招人呢!”
视察完工地,陈建国把李忠拉到一边,“阿忠,你不在的这两天,县报社的那个田记者,过来找了你两次。”
“田晓娥?”李忠的脑海里,瞬间就浮现出那个扎着马尾,一脸正气的女记者的身影。
“她来做什么?难道是上次抓劫匪的事,还有后续报道?”
陈建国继续道:“她说,上次的报道反响特别好,县里领导很重视。她想再给你做个专访,深入报道一下你带领村民集资办厂,共同致富的事迹。”
李忠听完,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
“专访?这可是个好机会!”
“田晓娥那笔杆子,厉害得很,要是能让她在报纸上,帮咱们的罐头厂好好宣传宣传,那不就是免费的广告嘛!到时候,咱们的产品还没生产出来,名气就先打出去了!”
想到这里,李忠脸上露出笑意,“行,这是好事啊!等她下次再来,您就派人去工地上通知我一声。”
“好嘞!”陈建国得了准话,也是满脸喜色。
就在李忠这边紧锣密鼓地筹备建厂的时候,县城的长途汽车站,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落满灰尘的客车上走了下来。
来人正是消失了许久的方静。
她穿着一件时髦的的确良碎花衬衫,下面是一条蓝色的西装裤,脚上踩着一双崭新的白色塑料凉鞋。
头发也精心打理过,两条乌黑的麻花辫,油光水滑,辫梢还系着红色的绸带。
这身打扮,在灰扑扑的县城里,显得格外亮眼。
她的身旁,还跟着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男人。
男人穿着身笔挺的蓝色工装,胸口的口袋里还别着一支钢笔,脸上带着几分城里人特有的傲气。
这人叫于鹏,是方静这段时间在市里投奔亲戚时,新找的对象。
于鹏在市纺织厂上班,是个正儿八经的工人,每个月都有固定的工资和布票,在这年头,绝对算得上是顶尖的“潜力股”。
她自从上次被李忠设计,在村里名声扫地之后,就灰溜溜地跑去了市里投奔远房亲戚。
凭着那张会说话的嘴和几分姿色,很快就在一家单位食堂找了个打杂的活,并且成功钓上了于鹏这个纺织厂的正式工。
这次回来颇有几分衣锦还乡,扬眉吐气的意味。
她心里头憋着一股劲,要让所有瞧不起她的人都瞧瞧,她方静离开李忠那个泥腿子,照样能过上好日子,而且是更好的日子!
当然,她最想炫耀的对象,还是李忠。
李忠,不是能耐吗?
不是当了什么时代标兵吗?
她要让李忠瞧瞧,她找的男人,比他强一百倍!
“小静,咱们赶紧去供销社买点东西,看看叔叔阿姨就得了。我这只请了三天假,还得早点赶回去上班呢。”
于鹏瞧着车站周围乱糟糟的环境,闻着空气中混杂的气味,有些不耐烦地皱起了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