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开始注意他什么时候皱眉,什么时候抿嘴,什么时候忽然笑一下。
不是说多热情,而是没那么绷着了。
她坐在沙发上的姿势放松了些,双腿不再紧紧并拢。
手臂偶尔搭在扶手上,手腕自然下垂。
吃饭时,她会主动给他夹一块肉,或者帮他盛一碗汤。
动作不大,却不再犹豫。
平时见他往那一站,她还是会下意识缩脖子。
这习惯,一时半会儿改不掉。
她一紧张就耸肩,肩膀往耳朵根靠。
这个动作很细微,几乎没人察觉。
但她自己知道,只要傅知遥走近三步之内,她的脖颈肌肉就会微微收紧。
她试过控制,但收效甚微。
可奇怪的是,现在她敢在他眼皮底下吃零食、哼歌、甚至打哈欠露小白牙。
她拆开一包薯片,咔嚓咔嚓嚼得很响。
他坐在对面看文件,听到声音抬头看了一眼,她也没停下。
她哼的是小学音乐课教的《小星星》。
打哈欠时,她没捂嘴,小白牙整整齐齐露出来,舌尖还微微吐着。
好像突然发现。
这位傅总,脱了西装也是会打喷嚏、会喝烫嘴的粥、也会半夜被蚊子咬得翻来覆去的人。
再细一想,当年他被人堵在教学楼后头的墙角,书包带子都被扯断了,校服袖口还沾着灰。
他低着头不说话,眼圈发红,手指死死攥着衣角。
还是自己踮起脚,从口袋里摸出一根草莓味的棒棒糖,剥开糖纸递过去,又小声说。
“别哭,吃了就不疼了。”
嘿,这么算,她还真是他人生第一个“救命恩人”!
她嘴角控制不住地往上翘,指尖轻轻点了点自己下巴,又偷偷瞄了一眼傅知遥的方向。
傅知遥全看在眼里,唇角悄悄往上提。
他垂眸搅了搅手边那杯没加糖的黑咖啡。
腕骨在晨光里透出冷白的质感,衬得那一点上扬的弧度格外清晰。
挺好,就这么慢慢来。
他巴不得哪天她当着他面跷二郎腿、抢他筷子、拍他肩膀喊“喂”,连个“傅总”都不叫。
他要她走路带风,说话带刺,生气时翻白眼,高兴时哼小调,委屈了就皱鼻子。
他要她在他面前卸下所有分寸,撕掉所有客套,把最糙、最野、最不设防的一面,全都亮给他看。
让她彻彻底底明白。
这世上,他就是那个永远不讲理、不讲价、不讲底线,只对她掏心掏肺的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