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恩不安地在火边蹲下来,拿棍子拨火。
他听见帐篷里传来熊老的嗓门,不时还间杂着乌鸦的控诉和断掌科林平静的语调,但他分辨不清到底在说什么。
他们击毙了猎鸦阿夫因,这是个好消息。
此人是最为残忍嗜血的野人土匪之一,这个“猎鸦”的外号便得自于他捕杀了大批黑衣兄弟。
按说,科林取得了一场重大胜利,为何他的脸色却如此黯淡?
琼恩希望影子塔队伍的到来能平息营地里诡异的气氛。
就昨晚上,当他摸黑小解回来时,还听见五六个人围坐在篝火的余烬边悄声对话。
他听见齐特低声抱怨队伍早该回头,于是驻足倾听。
“这次巡逻愚蠢之极,完全是老东西在犯傻。”
他听见对方说,“在这片荒山野岭里,除了进坟墓,什么也找不到!”
“我听说,霜雪之牙上有巨人,有狼灵,还有更可怕的东西呢。”
姐妹男拉克道。
“我跟你保证,我决不去那里。”
“熊老可不会遂你的愿。”
“也许我们也不会遂他的愿。”
齐特说。
这时,一只狗抬起头,大声咆吠,琼恩连忙赶在被发现之前,快步离开。
我不是故意窃听的,他心想。
他本打算把这番情形知会莫尔蒙,但良心使他不愿背着兄弟私下告密,即使是齐特和姐妹男那样的兄弟。
不过是闲来空谈罢了,他宽慰自己。
他们又冷又害怕,我们大家不都如此?
居住在森林上方的光秃石峰,日复一日地等待,每天都在恐惧明日的遭遇,实在非常难熬。
看不见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敌人。
琼恩拔出他的新匕首,在火上把玩,看着焰苗舔舐闪亮的黑玻璃。
前几天他自己削了个木柄,缠上旧麻绳替刀做了个握把,看上去虽然丑陋,不过却很实用。
忧郁的艾迪认为玻璃匕首的功用不比骑士胸甲上的饰环大,但琼恩不以为然。
龙晶武器虽然易碎,但锋刃比钢铁还锐利。
此外,它们埋在此地应该是有理由的。
他替葛兰做了一把同样的匕首,后来还送了司令大人一把。
战号他给了山姆。
经过仔细审查,号角内部已然碎裂,不管他怎么清理其中的尘土,依旧吹不出声音。
号角的铜边也有缺口,好在山姆喜爱古物,连这业已无用的东西也视若珍宝。
“你还是改装一下,拿它盛酒喝吧。”
琼恩歉然地说,“这样,每当你饮酒时便会记得自己曾经深入长城之外巡逻,抵达过先民拳峰。”
他还给了山姆一个矛尖和十来个箭头,剩下的他也当幸运符分给了其他朋友。
熊老似乎挺欣赏这种匕首,但琼恩发现,他挎在腰间的还是钢刀。
莫尔蒙也不明白究竟有谁会把斗篷埋在此处,或是其中代表的含义。